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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17-55mm)大家阿,小弟平時回應大家不少,幫幫我吧

個人倒覺得以後出售二手品的時候要與對方簽切結書比較好~

當你出售物品已盡告知義務~無不實說明或隱瞞等詐欺情事~
買方在交易當時已確認過的話~簽個切結書~
表示買方於物品交易當時已確認過物品真實情況~賣方並無須委詐欺等情事~
買方不可於交易後再藉故要退貨等~
避免一切不必要困擾與爭議~

當然如果真的訴訟的話~切結書在法院的效力不一定夠有力~
還是賣出去的時候多拍攝一些物品狀態的照片等~
或交易有第三人在場見證等方式~去強化你的立場比較好^^~

其實二手品不如新品~如果是新品有瑕疵的話~比較好判斷瑕疵問題~
二手品的話通常不如新品~可能多少都會有瑕疵~
賣場說明與交易當時反而顯得比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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