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倒覺得以後出售二手品的時候要與對方簽切結書比較好~當你出售物品已盡告知義務~無不實說明或隱瞞等詐欺情事~買方在交易當時已確認過的話~簽個切結書~表示買方於物品交易當時已確認過物品真實情況~賣方並無須委詐欺等情事~買方不可於交易後再藉故要退貨等~避免一切不必要困擾與爭議~當然如果真的訴訟的話~切結書在法院的效力不一定夠有力~還是賣出去的時候多拍攝一些物品狀態的照片等~或交易有第三人在場見證等方式~去強化你的立場比較好^^~其實二手品不如新品~如果是新品有瑕疵的話~比較好判斷瑕疵問題~二手品的話通常不如新品~可能多少都會有瑕疵~賣場說明與交易當時反而顯得比較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