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獸 wrote:我先前曾送修相機LC...(恕刪) 您舉的情況是屬於維修上的疏失,與小弟說的是不一樣的狀況,您的情形當然是要跟維修站爭取該有的權益,因為您說的狀況本來就不該出現,是屬於工作人員的疏失(沒有維持維修環境的清潔)。這跟所謂的「爽度」是不一樣的。
max-jeff wrote:我只是要求沒有亮點的...(恕刪) 付錢之前你可以這樣要求,但是銀貨兩訖之後,廠商有自己的檢驗規範,這樣說懂了吧?別說什麼「花錢買氣受」,在小朋友揮手說BYE BYE之前,買方都有反悔的權利。
jpstudio wrote:付錢之前你可以這樣要...(恕刪) 有此得知消費者的權利就是自己檢查要購買的東西(如果是外行怎麼辦)可以叫店家檢查嗎後果店家負責這樣可以嗎???我沒要筆戰喔只是覺得億X有賣亮點機(會告知機子是有亮點)不介意買,介意不買彩虹是公司貨(不會告知,就像買到地擂股)買的的算他運氣好??默默接受
max-jeff wrote:有此得知消費者的權利...(恕刪) 請問是消費者要買還是店員要買?傻傻分不清。相信已經有足夠的意見跟資訊了,都還沒看到對於「快門數.檔案數」的誤解提出一個對廠商的說明,就別再把話題轉到其他地方去。
搬張椅子來慢慢看你到底要戰到哪天才會停沒有人會說消費者權益不重要商人無奸不商只要不犯法你能咬他嗎?只能算你疏忽算你笨搞不清楚你的權益事後再來吵仁慈點的話頂多大家同情你否則,大家只會酸你我看這台相機你乾脆賠錢賣掉好了他已經讓你覺得很不舒服要按快門的那霎那你不會有喜悅你不會有感動你拍不出好作品再去買一台帶張白紙放大鏡花個一小時慢慢檢查LCD亮暗點感光元件死點順便看看螺絲有沒有被拆過看看說明書有沒有缺頁髒汙看看機身有沒有指紋最好是整個盒子都有防塵防靜電袋密封好剩下要檢查什麼其他前輩提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