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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修G10的經驗......

年獸 wrote:
我先前曾送修相機LC...(恕刪)


您舉的情況是屬於維修上的疏失,與小弟說的是不一樣的狀況,您的情形當然是要跟維修站爭取該有的權益,因為您說的狀況本來就不該出現,是屬於工作人員的疏失(沒有維持維修環境的清潔)。

這跟所謂的「爽度」是不一樣的。
TaichungLee wrote:
光是一台G10買到亮...(恕刪)


你到底董不懂阿

1台1萬6千八
不是一台4~5千塊
如果是4~5千塊的液晶螢幕
我管他幾個亮點
你董嗎 你董嗎 你董嗎
max-jeff wrote:
我沒有硬凹因為在討論...(恕刪)


如果你沒有把「消費者的權益」無限上綱,批你的人會少很多。
max-jeff wrote:
你到底董不懂阿1台1...(恕刪)


一台十幾二十多萬的數位相機也有可能會有LCD亮點了,請問你懂不懂啊?

除了觀念,你的用字遣詞也有待加強。
jpstudio wrote:
如果你沒有把「消費者的權益」無限上綱,批你的人會少很多恕刪)


我只是要求沒有亮點的機子
請問我無限上綱???
max-jeff wrote:
我只是要求沒有亮點的...(恕刪)


付錢之前你可以這樣要求,但是銀貨兩訖之後,廠商有自己的檢驗規範,這樣說懂了吧?

別說什麼「花錢買氣受」,在小朋友揮手說BYE BYE之前,買方都有反悔的權利。
jpstudio wrote:
付錢之前你可以這樣要...(恕刪)


有此得知
消費者的權利
就是自己檢查要購買的東西
(如果是外行怎麼辦)
可以叫店家檢查嗎
後果店家負責
這樣可以嗎???

我沒要筆戰喔
只是覺得
億X有賣亮點機
(會告知機子是有亮點)
不介意買,介意不買


彩虹是公司貨
(不會告知,就像買到地擂股)
買的的算他運氣好??
默默接受





max-jeff wrote:
有此得知消費者的權利...(恕刪)


請問是消費者要買還是店員要買?傻傻分不清。

相信已經有足夠的意見跟資訊了,都還沒看到對於「快門數.檔案數」的誤解提出一個對廠商的說明,就別再把話題轉到其他地方去。
其實樓主的相機算是好的呢@@

最起碼拍出來都沒有問題

其他大大 拍出來有一條線 那才叫慘


請放寬心吧


真的
搬張椅子來慢慢看你到底要戰到哪天才會停

沒有人會說消費者權益不重要
商人無奸不商
只要不犯法
你能咬他嗎?
只能算你疏忽算你笨
搞不清楚你的權益
事後再來吵

仁慈點的話頂多大家同情你
否則,大家只會酸你

我看這台相機你乾脆賠錢賣掉好了
他已經讓你覺得很不舒服
要按快門的那霎那
你不會有喜悅
你不會有感動
你拍不出好作品

再去買一台
帶張白紙放大鏡
花個一小時慢慢檢查
LCD亮暗點
感光元件死點
順便看看螺絲有沒有被拆過
看看說明書有沒有缺頁髒汙
看看機身有沒有指紋
最好是整個盒子都有防塵防靜電袋密封好

剩下要檢查什麼
其他前輩提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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