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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17-55mm)大家阿,小弟平時回應大家不少,幫幫我吧

kikuko wrote:
網兄您好:在下po文...(恕刪)




我只是看不慣D50事件的手法再次出現!
真的超像D50事件
買了一個多月才說物品有問題
我想賣家也有權利說買家在這一個多月內搞壞的
原來是老文章
不管怎樣應該都落幕了吧
我是Hiroyuki
堅持底線是好事喔
40天後才要退貨,太說............不過去了
樓主請加油吧,,大家也要多小心喔..
iverson0211 wrote:
...因為這樣做

不就與他同流之輩了...(恕刪)


孔老夫子說:『以直報怨』,翻譯成白話,你對我不好,我也沒有必要對你好...

惡馬惡人騎,對這種人,告他恐嚇索取精神賠償,剛好而已,即便是嚇嚇他也爽~


對於買家來說

如果當天覺得有問題 就應該趕緊和賣家聯絡洽談

而非過了40幾天再提出

另外想買二手品是應該要承擔買到不良品的風險

如果不想要有風險就賣新品阿!!







這樣的買家...蠻無理頭的

過了那麼久,蠻扯的....

如果是我 我會採 改用出租的方式處理

假設 一般店家 出租 17-55 一天500

但因為對方 長期租用 故打8折優待

500 X 0.8 X 40天 = 16000

故樓主 應該只退還原交易金額 -16000即可

樓主還可以取回原鏡頭所有物件.....
買主也出來回應了
只是我還是不懂
變焦轉動不順當場沒給您測試嗎?
就算當場測試不夠
回到家一個星期內測不出來嗎?
為何要等過了一個多月才要處理?
就算您去店家買一顆新鏡.
超過七天店家也不可能換一顆新的給您吧.
頂多是幫您免費處理維修不是嗎?
台北/ Steve Lee
基本上銀貨兩訖 ~ 我們一般在商店購買也是當場檢查完畢, 七天內有問題可換新.(只要不是人為)

二手這種東西 本來就是會有使用上的耗損

不順?? 難道買主沒有當場測試嗎?

讓他去告吧~ 樓主自己先收集好當初交易的資料 (敘述,面交地點,時間,mail 回覆等等的)
讓法律去判定吧~也可以讓他不再騷擾你
iverson0211 wrote:
我因為要上全片幅的關...(恕刪)


拖這麼久才又在牽拖

就是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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