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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網拍購買鏡頭的規則-向台南王冠攝影社投標之體驗-新增真像圖

1.昨天在露天拍賣的賣家台南王冠攝影社,以7,705元的低價,標到一個SIGMA 10-20mm F4-5.6 EX DC HSM的鏡頭。隔天接到賣家的電話,表示因作業疏失未設定底價導致得標價過低,要以16000多元的原價賣給我並送我一個保護鏡做為補償,不然只好取消交易。老實說我購買鏡頭還沒有遇到有店家沒附送保護鏡的,這算那門子補償。
2.我回了一封email給王冠攝影社,內容如下:
在網路購物的網站裡,經常聽到有因標錯價格而以極低價賣出,也從未聽說有商家不願自行承譫損失。在拍賣網站裡,因為忘記設底價而導致損失比比皆是,我自己之前也曾在Y拍賣東西的時候因忘記設底價而導致損失。但是這是拍賣網站的買賣規則,實在沒有理由因賣家自已的錯誤而要買家取消交易,你們所謂的補償恕難接受。
3.王冠攝影社回給我一封email,內容如下:
此為拍賣.非購物.好意相勸.無法接受就沒辦法了.交易取消.敬請見諒
4.我依照網拍規範給了王冠攝影社一個負評,內容如下:
意見: 得標價太低就不願履行交易,沒有誠信。
並且還對我留言:此為拍賣.非購物.好意相勸.無法接受就沒辦法了.交易取消.敬請見諒
(寫這個是什麼道理)
5.王冠攝影社也回給我一個負評,做為報復,內容如下:
意見: 人誰能無錯.誠心解決..無法接受.真是遺憾
王冠攝影社真的有誠心解決嗎?請各位評評理。難道投標是投假的,網拍的規則也是設假的嗎?
12月22日應網友要求新增-真像圖

關於網拍購買鏡頭的規則-向台南王冠攝影社投標之體驗-新增真像圖

目前向露天申訴等待回應中
12月22日收到王冠攝影社更改我的評價為正評,並留言
意見:平息吧.讓智慧活絡您的人生.讓慈愛之心帶給您喜悅的每一天

在小朋友與負評之間,王冠攝影社選擇負評,那是他的權利。此事就此告一段落。不過王冠攝影社如果沒有留下:此為拍賣.非購物.好意相勸.無法接受就沒辦法了。我也不會給他負評吧!也希望王冠攝影社能真的能自我反省。

2008-12-21 17:59 發佈
奇怪為什麼就是有人搞不懂
拍賣跟購物就是一樣的事情
拍賣得標就是交易契約一樣
賣家不賣、跟買家不買一樣,都是棄標,是毀約的行為
看過許多例子,拍賣買賣雙方都有,常隨隨便便就毀約,被給負評好像也無所謂
賣家不願認賠殺出的話,被給負評也就摸摸鼻子算了,誰叫自己手賤設錯
還好意思給你負評,只能說忝不知恥

閣下可以參考此頁,向露天告狀,棄標投訴,讓賣方記錄出現棄標次數
http://mkt.ruten.com.tw/pm/upi/
台灣人普遍不了解什麼是網拍, 什麼是網購. 許多民眾和商家都需要再被教育!!

下標就是等於簽訂合約!! 買賣雙方都必須依照合約行事!!

有在網拍下標表示你同意此賣方的規則和商品敘述, 相對的, 賣家也必須把商品依約賣給買家.

網拍是你列的, 商品明細是你寫的, 結標之後又不依照價格賣, 那你這個根本就不是網拍嘛

直接去開一個網路商店算了, 搞什麼網拍?
輕鬆走人生, 簡單過生活
這種事只能從商譽上面去打擊他們
規則定的再嚴也沒用
玩遊戲也是會有不守規則的情形發生
只是你得到負評很不應該
交易網站有義務還你公道
horsemanlin wrote:
奇怪為什麼就是有人搞...(恕刪)


這位兄台已經把答案寫出來了~~
向這邊投訴你的負評就會消失了~
台南X冠也會得到它應得到的代價~~

另外喔...若是理直氣壯
可否把台南X冠正名..
別用X來代表咩~
XX來XX去感覺不是很優~
之前也跟這家店買過東西,感覺真很差,老闆一付愛理不理的心態真的很要不得,建議直接跟露天反應以求公道,另外也避免該店的親衛團出現,也請樓主將拍賣網頁畫面、E-MAIL畫面PO上來做個證據,免的到時候又有人說沒圖沒真相這種話。
之前在那家買過幾次東西拉

老闆本來就是那種有個性的人拉

你要是 氣勢太弱 就會輸拉

不過我之前遇到別的賣價是發現得標價太低

就會在結標之前 用人頭帳號自己再標回去

樓主的事件應該算是失誤吧.......

也只能給個負評罷了
既然是拍賣 就是拍多少賣多少~~

告他吧~~

負評根本不痛不癢~~
當然店家立場是不穩的

不過話說回來 ,也由於露天拍賣當初設立中的條文也只是給網友一個平台 ,因為不收費 ,所以不像y拍那樣比較有強制性的動作

雖然我覺店家行為不當 ,不過我也覺的今天反過來想 .換成你是賣家也是標錯了, 要損失好幾千元 ,你會選擇跟這個店家一樣行為 ,還是流血賣出 (因為照你所標的價格 ,那不是沒賺而已.而是流血賠本) ,所以這情形下,你會選擇為了維護良好信譽而流血賣出 ,還是多個負評來止血呢

我就是曾在y拍 拍賣一支鏡頭 ,也是標錯 ,雖然有發現,想在最後叫朋友標下, 但我忘了時間 ,後來被人標走 ,那時我也想了一夜 ,發了mail給買家 ,講了原因 ,認錯,但還是不可能賣他 ,請他給我一個負評 ,他要向yahoo申訴也可以,我都接受 ,我也不會給買家負評 ,因為這是我的錯,

不過後來買家也沒給mail來罵我.後來學到經驗,網頁key好後要在看一遍
我的blog : http://www.flickr.com/photos/foxhuang/
手機先生 wrote:
這位兄台已經把答案寫...(恕刪)

另外喔...若是理直氣壯
可否把台南X冠正名..
別用X來代表咩~
XX來XX去感覺不是很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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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的好像XX來XX去感覺不是很優~,可是不加個X,好像會違反01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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