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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私問題,暫時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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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還沒正式結束,先刪除內容。
2021-07-03 17:0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隱私問題
找個律師談應該比較正確吧
老頭閒聊

人家就只是要2200,律師費跟商談時間,就遠超過這個了吧!

2021-07-03 21:59
汪~汪

有很多免費律師可請教看看

2021-07-04 0:34
bat5 wrote:
找個律師談應該比較正(恕刪)


放心
對方可提告
但告不成
你也不會有事
我置板凳等其他人見解

flody

同意,不過老實說,台灣真的要修法,這些事情弄一次對個人是嚴重時間經濟損失

2021-07-03 18:32
宮永爺

建議面交時攝影存證

2021-07-04 0:42
二手物品都是現況交貨,事後才在說哪裡有問題
難保不會是對方更換過,哪有可能還要在負責維修的
我自己也賣過二手相機,掉皮、刮痕、轉盤稍微卡卡或太鬆其實都正常
畢竟是二手商品,只能說你運氣差~遇到奇耙的人...
我的感覺應該也是告不成,地方法院都會有免費律師可諮詢,你可以去問看看!!

把一些你網路販售的頁面或是對話內容全部都截下來,這些都是可以當證據的!
是不是诈欺由法官判定
peggydoggy

檢察官會先處理,這案子還輪不到法官啦!

2021-07-03 22:12
買賣二手商品要在購買網站說明清楚
二手商品不受消保法規範,無七天鑑賞期,並不做任何品質保證,下單過後即代表接受此聲明
將不接受任何理由退換貨

如果以販售網站沒做這句話,基本上還是可能可以告贏你
因為買賣是雙方契約,這適用任何商品
消保法規範是鑑賞期規範而已,要搞清楚是不同的
你並未要求對方放棄品質保證
所以反過來對方還是可以要求你給予提供保障
而且你也拿不出任何證明商品當下是好的(操作影片或是維修證明)
因此這完全取決於法官他爽怎樣判定

因此即便我有上述聲明
若是對方有問題,我通常二話不說,請他退回來,但請自行負擔運費
所以去回運費都是對方要付,很多人最後會摸摸鼻子打退堂鼓
我有上述聲明加上我也肯讓對方退
在法律上他已經完全沒有任何手段可以對我怎樣

我個人猜測對方應該不是第一次這樣玩
換句話說很多人會付錢了事
你要不要賭運氣法官站在你這邊
你可能要去求神問卦
台灣老闆認為設計師不值錢,所以他們產品設計就不值錢
pd.uj
pd.uj 樓主

(隱私問題,暫時刪除)

2021-07-03 18:29
面交他都檢查過了,隔天才說有問題也很難判定是誰弄的(零件卡卡又不是壞,他想換新的把錢推到你手上?),基本上我覺得他也很難告的贏。
有時候到警局備案只是一種手段,想嚇嚇你,有些人可能怕麻煩就付錢了事了吧,

反正告人的人要負責舉證(他要負責舉證他拿到相機是壞的,你不用證明你相機是好的),你就看著辦就好了,其實也不用理他。再說法院一堆事,這種小事件法院都懶的理你,也不一定走到法院,搞不好會讓你們調解。

不理他搞不好他自己就撤了,反正真的有傳票再說吧,最差不也就是賠他2200嘛,能有什麼事。
Matt.J

見招拆招吧,被動就好,當做一種經驗也是不錯的。到警局備案很容易,法院又不見的會受理,你不用想太多。我覺得他嚇你的機率比較大。

2021-07-03 20:44
皮日休

以前有種的詐騙的,都是告拍賣說要2000,專騙老人和不懂法律的人

2021-07-04 0:43
pd.uj wrote:
今天竟然接到警察局通(恕刪)


消費糾紛也能告詐欺
這警察一定是吃了藥或打了針
可以去檢舉警察看看
Daniel Wen

警察只處裡刑事訴訟,不會理你民事訴訟的,要自己跑法院寫訴狀

2021-07-04 1:30
030861368

要告人人都行,我看光檢察官那邊就不起訴處分哩

2021-07-04 1:51
pd.uj wrote:
今天竟然接到警察局通...(恕刪)


如果事情真是你說的這樣,那詐欺絕對告不成,建議你看看對方筆錄上有沒有面交過程,如果有,你就不用理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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