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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吐不快之捍衛消費者權益(Olympus TG-1)台灣元佑實業有限公司

不吐不快之捍衛消費者權益

前言:
小弟我於2012/8/18購買一台標榜戶外多功能的防水相機「Olympus TG-1」,原廠公司貨台灣元佑實業有限公司總代理,購買此款相機最大誘因為「耐摔落下2米、防水12米、耐壓100公斤」,http://www.yuanyu.tw/camera/Specific.asp?Product_ID=TG-1,蘋果日報2012/8/23報導該款相機評價第一名(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supplement/20120823/34458355)接下來進入主題。

事發經過:
2012/8/20帶至山區戲水,一開始從腰包掏出該款相機時不慎手滑由約50公分高度掉落至地面,此款相機標榜耐落下2米,因此未進行確認有無損壞,後來抵達目的地並於溪邊戲水(相機放在褲子口袋中,水深僅及腰)在水面要拍照時發現相機無法開機,趕緊上岸先以毛巾擦拭再仔細一看發現相機內的銀幕、鏡頭都是水及沙子。

後續處理:
2012/8/22將該款相機請經銷商送回元佑實業有限公司進行確認。
2012/8/27元佑實業有限公司維修部賴小姐來電通知本人,告知我說相機因人為因素外殼摔裂,導致防水失效,若要修復需支付新台幣8620元,當下本人即告知無法接受,並回覆該款相機標榜耐落下2米,怎可以要我吸收這筆費用,明顯廣告不實,此時賴小姐回覆該款相機所謂耐落下2米僅為內部基板,外殼不耐摔,我回覆他無法接受請通知你主管處理。
2012/8/29元佑實業有限公司維修部賴小姐來電通知,告知說經主管同意此筆維修費用元佑實業有限公司吸收,我不需要支付,本人回覆不接受,僅接受換新機,並請賴小姐再呈報主管。
2012/8/30元佑實業有限公司來小姐來電通知,主管裁示無法更換新機,於是本人回覆那就不用修了,請幫我原封不動寄回,本人會採取法律及媒體途徑解決。
2012/9/2收到元佑實業寄回本人購買的Olympus TG-1相機,相機內部已經修復完畢且鏡頭沙子全部清光光,僅外殼未更換。
2012/9/4上午11點致電元佑實業有限公司維修部賴小姐,他的同事接到電話,告知我賴小姐現在不在座位,請我等下再打或是留下電話等等請賴小姐回我,至下午2點尚未回覆,本人再次致電元佑實業有限公司維修部賴小姐,此時另一位同事接起,告知我賴小姐今天休假。

以上說明決無虛假,本人願負法律責任。

結論:
第一階段:本人將先投函消費者基金會投訴檢舉廣告不實。
第二階段:於各大討論區公佈此情況。
第三階段:委任李長彥律師寫立存證信函至台灣元佑實業有限公司。
第四階段:通知水果媒體公佈此情形。
補助說明:
本人不缺錢,這台相機不過1.5萬,當初買來僅是要紀錄下與朋友戶外登山玩水的美好時光,當作日後大家的回憶,這機個階段動作純粹是要揭發廠商不負責任心態以及廣告不實之行為。


不吐不快之捍衛消費者權益(Olympus TG-1)台灣元佑實業有限公司
不吐不快之捍衛消費者權益(Olympus TG-1)台灣元佑實業有限公司
不吐不快之捍衛消費者權益(Olympus TG-1)台灣元佑實業有限公司
不吐不快之捍衛消費者權益(Olympus TG-1)台灣元佑實業有限公司
不吐不快之捍衛消費者權益(Olympus TG-1)台灣元佑實業有限公司
2012-09-04 15:33 發佈
才想說這個月領薪水要買這台耶
還好看到這篇
這種事實要趕緊透過網路把事實傳出去
拒買 才不會有更多人受害

imglighting wrote:
謂耐落下2米僅為內部基板,外殼不耐摔...(恕刪)


並不是懷疑版大,只是這個答覆太瞎! 建議直接PO到日本的相機論壇讓所謂原廠來處理

imglighting wrote:
不吐不快之捍衛消費者...這機個階段動作純粹是要揭發廠商不負責任心態(恕刪)


如果真由50cm落下,那元佑公司確實是廣告不實
不過元佑公司並無從確認您的相機是從何處落下,如何摔落,高度為何等
那既然實屬人為因素,除非您有紀錄到摔下的過程
不然都很難說不是嗎?

您相機要是從高於2m以上的高度摔落
誰也不知道阿(純屬舉例

那元佑他最後與您妥協,願意吸收這一筆費用
僅管最後您說不修理了,元佑還是幫您修復了
那外殼部份我認為是人為因素,在不收費的情況下
沒有幫您處理也算合理吧

個人是對於您說元佑公司不負責心態有另外的見解
我覺得您確實言重了

但Tg-1這機型的防摔功能或許是值得關切討論的
美しさのものを探して Ash's Blog http://blog.yam.com/ashna
摔到平地上和摔到石頭上,差很多喔.......

況且你也沒證據是從50公分高摔落,

但既然你不缺錢就陪元佑慢慢玩吧
摔落時,註死碰到尖角,除非有果凍套,掛點是很正常地...

2公尺碰到尖角,相機解體都不意外!!!

祝你告贏廠商!!!
要緊慎喔!
要買的話千萬不要摔到它~~因為只有內部基板耐摔
英國頹廢男 wrote:
才想說這個月領薪水要...(恕刪)
是的,謝謝Rivar您的通知,小弟我這邊已經發函至日本Olympus了。
目前靜待佳音~
rivar wrote:
並不是懷疑版大,只是...(恕刪)
Ash-na
謝謝,這種事情我也不願意發生,我也很擺明說明了,相機事由高度50公分處掉落(現場有三個目擊證人,本人也願意覆法律責任),若是真的要追逤,我想應該就是送實驗室鑑定落下撞擊測試了,只是這筆費用最後輸家買單了。
至於已經告知原機不要維修退回的情形,元佑為何要修好再返還?是要規避責任嗎?還是另有隱情?請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Ash-na wrote:
如果真由50cm落下...(恕刪)
謝謝大家的關心!
小弟補充說明一點,既然此款相機標榜耐落下2米就不應該設限基板或是外殼又或是地面材質是嗎?又已告知元佑不要維修,請原裝退回,為何還要修好才返還(有鬼)?
剛剛已經與律師討論過了,律師今晚會將存證信函完成後寄出,主要提出廣告不實。
另請不要認為我小題大做,我只是爭取我應該要有的消費者權益。
imglighting wrote:
不吐不快之捍衛消費者...(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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