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說某人至某知名3C賣場購買新的筆記型電腦
回家使用卻發現電腦裡有人使用過的紀錄
質疑3C賣場賣給他二手產品
向賣場反應,賣場坦承是人為疏失(誤賣展示機),將協助更換另一部更高階的新筆電,並提供優惠卷
消費者卻獅子大開口,要求給予10倍金額的精神賠償
否則將訴諸消保官及媒體
標題將大大的寫上"XX3C賣場將二手產品當新品銷售!!"
擺明就是"要嘛你就賠錢了事,要嘛就等著上報"
請問,以上消費者的行為是否有觸法??
賣場又該如何因應?
屌豹俠 wrote:
賣場考慮到商譽的問題...(恕刪)
展示機常被當成新機賣是內行人都知道的事情,不過
事件上報後是可能會讓本來不清楚這些事的外行人也
心生恐懼....就算真的只是偶發的"疏忽"也有可能會被
過誤渲染....(想想台灣記者看到黑影就開槍的功力....)
如果賣場不願意負擔風險的話,最後可能就是由當時
銷售的店員和相關主管負責出錢了 = =" 先前我這邊
也發生過一些商品糾紛,最後雖然是公司付錢,可是
相關人員被扣的薪水和年終總和還比公司賠出去的錢
更多 @@"
其實對方明顯是在敲竹槓,如果賣場以前沒有什麼不良
紀錄,這次也表現的很有誠意的話,即使事情真的被他
鬧開了也不見得全是壞事,說不定來聲援的人還會比被
嚇跑的人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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