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再拿出來用,沒電了,想說充電就好了,沒想到不能充電,一直用到完全沒電。
插著變壓器居然也不能開機,心想「完了」機王到手。

拿去聯想服務點,居然要說用修的,全新的東西不能用居然要修給我。
去電代理商,代理商說七日換貨期已過。
無奈呀!這是新品不良吧。

不論如何,這就是一個迷思,我是個使用者,不是專業的測試員。
買個東西連用都沒用就壞了,還說與新品不良沒關系,公司規定就是七天換貨期。
當一個消費者,買個價錢幾乎是許多人一個月薪水的東西。
東西是壞的還不能換,理由就是沒有狂試它個七天來了解它是不是新品不良。
這七天也許是保護消費者,但潛在的也成為了商家的理由。
只能說認了,修吧。反正修好還是能用。


奉勸各位買新機的朋友,新買來就得狂用,一有問題七天之內馬上退。
這是保護自己最好的方式。

千萬別跟商家客氣
純屬抱怨,規定就是規定,下次花錢之前先想一下。
順便提醒一下,現在買東西沒有「新品不良」,只有「七天換貨期」。
新品絕對不會不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