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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台北彩虹3C科士德購買筆電的經驗

我於2011年3月27日下午,向台北彩虹3C裡的科士德(攤位B09)王先生購買了一台TOSHIBA的筆電。當初談定是將筆電的記憶體從2GB增加為4GB來賣給我。他表示那支加裝的2GB記憶體是南亞的,獲知這項訊息後,我跟他說要以補價差的方式購買1支創建4GB記憶體。他說聲好並馬上為我查出價差,與他確認價差的金額後,他隨即為我安裝記憶體,我亦於稍後付費離開。至此我很感謝他以價差的方式將記憶體賣給我,並幫我安裝。

回到家後,我到YAHOO和PCHOME想了解目前記憶體的價格,是否因日本震災的關係,而有了變化。卻看到以價差購買的4GB記憶體價格,原來是原價。我打電話去詢問王先生,為何是以原價售出?他回說:升級的那2G記憶體,是贈品0元(購買當時未說明此為贈品,也未贈送),扣除零元當然就是原價販售。我回說:為何在購買當下,你沒說此價差乃為扣除0元之後的價格,會誤導我以為外加的2GB記憶體是另有賣價的,現在卻告訴我是"0元",於是我馬上要求退貨。但他表明絕對不接受退貨,還說我沒SENCE,我說要去彩虹3c服務聯盟申訴,他却於說完"歡迎客訴"後馬上掛我電話。

因為他的誤導及未盡告知之責任,使得我喪失選擇購買與否的權利,讓我感覺很不好受,請問各位大大我該如何處理?
2011-03-28 0:06 發佈
這樣的消費糾紛
說真的你到消保官那申訴贏面也是很小

假設你本來就對價格很在意
你就應該先做功課再去購物
"做功課"是01勸敗的一個傳統

我只能說
那位王姓業務對客訴的處理很差勁而已
重視服務品質的人就不推薦這種店家
dafai wrote:
這樣的消費糾紛
說真...(恕刪)


謝謝你的回覆及安慰,我要強調的是,王先生事後堅稱南亞記憶體2GB為所謂的贈品0元,應該是購買時就要贈送的,既然當時未贈送,事後又辯解說為贈品,不合乎常理,更何況一開始我已明確的說明是補差價購買,應該要扣除2GB南亞記憶體的價格後,販售創見4GB記憶體‧
首先定性你們間的行為:

你主張的是你和賣方有一買賣契約和一互易契約。
買賣契約標的是一台TOSHIBA的筆電和一條南亞的2G記憶體。
互易契約內容是你以一條南亞的2G記憶體與賣方的一條創見4G記憶體互易,你並以若干元(賣方報的那個價)補足其差額。

賣方所為主張看起來似乎是與你同一定性。
不過也有可能是,賣方主張的是你們間成立兩個買賣契約,一是TOSHIBA的筆電買賣,二是一條創見4G記憶體的買賣,且在第一個買賣行為的時候,賣方對你為贈與一條南亞的2G記憶體的要約,但為你拒絕。

先討論一買賣契約和一互易契約的情形,此時應爭執者為互易契約,你同意該互易契約之內容可能係被賣方詐欺所致,民法上所謂詐欺,係指欲表意人陷於錯誤,故意示以不實之事,令其因錯誤而為意思表示而言。既然你問的是(一條創見4G記憶體-一條南亞的2G記憶體)的價錢,賣方卻回答一條創見4G記憶體,使你以為一條創見4G記憶體的價錢為(一條創見4G記憶體-一條南亞的2G記憶體)的價錢,便使你產生錯誤,並因此錯誤而接受該互易契約之內容,此時得依民法第92條撤銷意思表示,而使該互易契約不存在,再依民法第259條(回復原狀請求權)或第179條(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要求賣方返還一條南亞的2G記憶體及你所支付的差價(實為一條創見4G記憶體的價錢),你同時負有返還一條創見4G記憶體的的義務。

至於兩個買賣契約的情形,我找不出瑕疵,不過我覺得這樣主張違背常理(有誰會拒絕免費的贈品?)


基本上 你自己沒有問清楚補差價到底補多少
應該要付4g創見的錢 沒問題的
但是對方也應該把那隻號稱0元贈品的南亞2g ram給你
讓你可以當作備品 或是可以插到別台電腦上 也可以拿去賣
補差價實有困難 除非對方店裡面有賣盒裝的南亞2g 這平常是不太可能的
不過你可以去把南亞2g贈品要回來
如果他不給你 表示他騙你 那麼他就慘了
edisontai wrote:
首先定性你們間的行為:


感謝edisontai大大相當專業的回覆,謝謝!!

小弟可以依民法第92條撤銷意思向店家表示,而使該互易契約不存在,再依民法第259條(回復原狀請求權)或第179條(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要求賣方返還一條南亞的2G記憶體及買方所支付的差價(實為一條創見4G記憶體的價錢),同時買方需義務歸還(即退貨)創見4G記憶體‧

Stevehsei wrote:
小弟可以依民法第92條撤銷意思向店家表示,而使該互易契約不存在,再依民法第259條(回復原狀請求權)或第179條(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要求賣方返還一條南亞的2G記憶體及買方所支付的差價(實為一條創見4G記憶體的價錢),同時買方需義務歸還(即退貨)創見4G記憶體‧


說老實話
可能沒想像的那麼簡單
因為買賣現場是沒有鑑賞期的
更何況 創見4G是 你要他加的
而創見4G並沒有任何問題
他也沒有騙你創見4G的價錢
所以你想要退 那可能不是只能憑自我的意志
可能還需要對方同意才行
一般這種產品沒有問題還想要退的情況
可能他不會退全額 甚至可主張你已經用過了
且產品沒問題 如果給你退 變成不是全新品 那要賣給誰???
一般這種情形應該要告知才對
我之前去買筆電 想要換RAM
也是被告知"無法補差價" 只能"另外購買一條"
我覺得補差價的意思
一般都是說補原本產品價值的差額

所以你說的這家店家沒有違法
但是這麼做 在那裏玩文字遊戲來誤導客人
(一般如果知道實際狀況 要換的話
應該也會要回原來的贈品 除非太有錢 不在乎)
這樣讓人奇摩子非常差...
這樣以後還有誰敢去...

所以據理力爭的話
至少可以要回那條贈送的南亞記憶體吧?
Stevehsei wrote:
我到YAHOO和PCHOME想了解目前記憶體的價格,是否因日本震災的關係,而有了變化。卻看到以價差購買的4GB記憶體價格,原來是原價。我打電話去詢問王先生,為何是以原價售出?他回說:升級的那2G記憶體,是贈品0元(購買當時未說明此為贈品,也未贈送),


他 EQ不好 他只要當下 回答說 網購賣的RAM 的價格 跟我們的價格 當然不一樣
因為 RAM這批進貨的成本比較高 我們這批進貨的是多少錢 你原本的南牙 值100元
再補上多少$,
但是 他回答0元(而且是贈品) 你就跟他說 你贈品忘了拿 要去取回來...

但是希望你能有錄下 他說的是 0元贈品 這句話(因為 他可以不承認有講過這句話)
只要他 改口說別的方式 你可能無解
他人也常上01,因為他最近買了一部 "R"的跑車
黃金右腳

3c4u wrote:
他 EQ不好 他只要...(恕刪)


2GB的南亞記憶體至少市價約500,怎能事後才解釋此為贈品0元,所謂羊毛出在羊身上,所有的贈品都是有個價格,最後還是會轉嫁到消費者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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