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scoco wrote:
對了~我昨天看到一則新聞~關於兇宅買賣~原告可拿回房價加裝潢~但是這是因為被告宣稱此房並非兇宅~
看到這裡~我想樓主應該知道自己氣短的地方吧~~3C店家或原廠都不會宣稱該產品完好無損~因此沒有誤導消費者去購買的意願~~
(恕刪)
我原PO
這位大大講到重點了, 因為店家交易時契約(有形/無形)上”無”宣稱產品是完好的, 所以消費者買到壞的後造成任何額外損失皆無責? 那我們每次跟店家交易時可以定有形契約說買物一定是完好的嗎? 或是說”無形”中法律上就有規定新品一定就是好的?
像去餐廳吃飯, 餐廳也不會說餐廳的東西都是好的, 不過吃壞肚子也會賠償.
做貓覽也沒說是安全的, 但是掛在上面損失的時間跟精神似乎也有在爭取賠償?
所以重點是說, 到底買3C產品的新品有沒法律規定一定要是完好的, 或是風險都給消費者?
這樣消費者感覺是被巴假的阿…
其它大大的說法大致歸納如下, 恕不一一回應了…
1) 7天後再包膜就好 -答-> 只解決了7天內一定能發現壞掉的情況, 那如果剛買就要拿來拿去會括到, 或是7天後壞掉送修還是判定要換新呢?
2) 事先預防勝過事後治療 -答-> 這點小弟謹記在心, 第二次驗機時就花了1.5 hr
3) 店家只要負責產品部分, 產品不良造成任何後果完全無責 -答-> 請參考兇宅新聞:
* 新房竟是凶宅 賣主判賠6百萬http://www.nownews.com/2010/03/16/138-2580523.htm
4) 自我感覺良好 -答-> 我自己感覺很不良好阿… 我又不是那種包膜錢飛了還很開心的說公平的人阿..X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