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這也是樓主PO這篇文章的原因(我猜的)
就是
消費者為什麼要為商家給錯東西浪費這麼多的時間跟精力?
今天廠商有錯在先
又沒有當下教育使用者歸還的時候應該附有所有的東西
不要說這是常識
這對MOBLIE01中諸多的電腦高手們當然是常識
但是對一個不常接觸3C產品的朋友
商家是不是應該做到教育的動作
如果沒有
怎麼能夠怪人家把東西扔了?(就算今天還未確定有沒有扔)
就算扔了又怎樣?
你去路口買了一碗擔仔麵回家吃
會想要把塑膠袋保存好
等到發現蟑螂在原封包裝回去換嗎?
2500 這是站在商家完全不賠的立場去訂的
但是丟了包裝卻要消費者去承擔這樣的風險全額
商家到是完全不必為錯誤付出什麼
消費者來回所花費的時間、精力,
何嘗又不是要消費者自行吸收
如果今天消費者是一秒幾十萬上下的人
因為商家的錯誤
耗掉這三次的時間所造成的損失
商家賠不賠?
我想
以小正正打滾IT屆時間這麼長
認識的商家也一定不少
而且他也推見過好的商家
很少看他如此惱羞成怒
甚至將這個狀況貼出來與大家分享
我想
當中所要表達的情況
大家應該好好去看一下吧
而不是用中間一些雙方惱怒中的言語去斷章取義
談到"態度"
我不覺得消費者明顯背商家的規則欺負
不能表現出憤怒的態度
如果是這樣
消費者永遠會是弱勢的一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