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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筆電二手收購,贓物問題

低於行情很多本來就是合理的,"行情"這個東西本身本來就不存在的東西
買賣交易就是雙方喊價,我有些家俱家電,也是明顯低於市場行情入手
價格低當然會考慮
正常狀況下,價格低本來就容易成交,"店家怎麼敢收、店家不負責任、店家有義務....店家敢收這種東西我也是很傻眼"這是你自己的主觀想法而已
所以店家的主張也算是合理的
你要做有罪推斷,要證明店家不是無辜的,一般也會參考收買方是不是長期或有過往收收受贓物記錄


我也認為你要對你自己的無心負責
一事歸一事,你若是正人君子,不要說你要的不是錢
犯A把東西賣給店家,是A與店家的事,與你無關
你要求正義....就去向A討你的損失,不要向店家討

站在你而言,你覺得店家有疏失
站店家而言,你倒媚卻怪他
A在後面發涼看你們爭沒他的事,你們對事要對對窗口,犯人是A 不是店家也不是你的錯
基本上我覺得這個很簡單啊,你跟我跟獨眼龍都知道 店家99%知道是贓物的機會很高

但是,法官要依照法律來判,不是依照世俗眼光來判,法官的心證愈覺得店家知情

那他判店家有罪的機會就愈高,就是這樣而已。所以你能做的就是找愈多的佐證

來讓法官感覺,這店家真的有鬼,那法官的判決書要怎麼寫他有罪都沒問題了

法律這種東西阿,每次看到法院畫的那隻天平就覺得好笑,哈哈哈哈

yijaylin wrote:
基本上我覺得這個很...(恕刪)

+1
樓主你覺得二手店用 5.5K買不合市價,但這得先澄清您覺得合理的市價是『賣價』還是『買價』?

假設您覺得合理的二手價格是 15K好了,那二手店絕不可能用 15K 收購那台電腦對吧 (沒有價差你要老闆做功德嗎?) ,至於 5.5K的收購價是否合理?這得去調查行情才知道。

如果你覺得我的說法合理,那繼續看下去。你要指控那間二手店收購價格過低,顯然要有更強力的證據,例如外面收購價是多少才對,與行情有嚴重偏差,但這也不一定會成立,說不定老闆真的以為遇到欠錢的呆子,畢竟做生意就是這樣,漫天喊價,就地還錢。






我是偏向店家不知道電腦是贓物的。
如過店家知道是贓物,應該會將系統事先處理過,這樣樓主就找不回自己的電腦了。

店家如果處理過電腦,但沒處理乾淨,樓主又神通廣大(或巧合)的找回電腦,這樣要告店家,才有機會。

這個案子還有另外一個問題點,買受贓物的是「專營二手商品買賣的店家」,而不是普通人,普通人主張我沒經驗我什麼都不知道還說得過去,二手店家這樣說是打算把檢察官跟法官當白痴嗎?

再來行情這種東西存不存在?如果不存在那為什麼店家不三千塊收?一千塊收?為什麼不乾脆一塊錢收?開得越低賺得越多不是嗎?

說的白話一點,誰都有資格說「我不知道」,就你二手店家沒資格,因為你是以此營生的,況且這種事情不是第一次發生,也絕對不會是最後一次,倘若往後每個二手店家發生這種事都雙手一攤說我不知道,那收受贓物罪就可以廢了?


最後一點,去責怪樓主把筆電遺留在機車上導致筆電被偷是很莫名其妙的事,把放在馬路上的錢包撿走,花掉裡面的錢都會被判侵占遺失物了,看到別人機車上掛著東西就直接拿走還說車主要自我反省?要不要反省是樓主自己的事情,輪不到我們這種外人說嘴吧。
去店家賣2手筆電,店家都會要求留下身份資料以確保買的電腦不會是贓物,

如果是,還可以重資料上找到人,當然如果賣家提供假的又無法辨識就沒辦法了。

0989524122 wrote:
(更)
今天我不是為了錢
只是希望如果是二手店家
可以多做到查證的動作
要買二手物品也要注意一下來源
就是太多這種人才會充滿贓物
網路新聞很多買到贓物手機等等的人
莫名其妙背上贓物罪嫌
店家通常都推的很乾淨說他也不知道
等到案子結束東西拿回來真的很累
我的電腦也還在店家那邊
只是希望可以減少這種事情的發生
如果買二手商品當然會選相信的店家
但是這樣還買到贓物我相信也會很冤

還有,這件案子從頭到尾偵查庭沒有找我去過,我是等到收到起訴書收到傳票才知道案件去向,當然要證明店家有罪很困難,但是就因為這樣店家可以完全沒有責任嗎,真的很難心甘情願,而且刑事訴訟我是拿不到錢的,我不是為了錢要敲詐。
我已經對偷電腦的人提起民事求償,我知道我的對象是他,本文可能沒說清楚,抱歉各位誤會,只是希望有各位可以客觀一點提供意見。很多事真的是要自己發生過才會懂那種心力交瘁,就是不想要更多無辜受害者,才會發文詢問各位的。
本文如下-------------------------------
由於我還是一個大學生
上大學前105年9月初買了一台全新筆電

筆電規格如下



廠牌:DELL
型號:Dell Inspiron 15 7000 Series(7559)
CPU:i5-6300HQ
記憶體:4gb
硬碟:1tb hdd
顯卡:960-4g

筆電是用網路購物家人幫我刷分期我分期給家人的,當初買的價格31212元

事情經過如下:
我於106年5月底不慎將筆電遺漏在租屋處樓下機車上,等我發現下去拿時筆電已經不見,附近沒有監視器,只能去警局報遺失,以及上DELL官網申報遺失,分期付款都還沒付完每個月打工付一台已經不見的電腦,壓力真的很大也不敢跟家人講,不過本身是資管系學生,電腦有安裝遠端,雲端等程式,不定時會上去看有沒有登入的紀錄(大家應該都知道只要連網路會自動連線),一路上很灰心,有一天突然有感覺上去看看,結果發現有登入紀錄,於是馬上把ip記錄下來,fb及google也有登入紀錄都有ip,而且我在桃園不見的電腦ip卻在台北,從遺失到這時2個月了,心中突然死灰復燃,趕快去警局說我要報侵占,於是警察也受理,等阿等又是兩個月後,9月收到桃園分局的電話說電腦找到了,被偷走我電腦的人(以下簡稱A)拿去變賣給一家台北光*商場應該是蠻知名的二手店(上網搜尋2手筆電相關都會出現),再來又是等三個月,12月時收到檢察官起訴書,終於有個著落。

起訴書上面清楚載明,A是有多項侵占竊盜等等前科的正在服刑之人,而店家是以新台幣5500元收購我的筆電(看到這邊都已經心寒了,筆電也是不錯的規格將近32000購買,7月販售時我的筆電根本還沒過保而且我都很愛護他怎麼可能這個價錢可以買的到,而且上面我有提到我的fb有登入紀錄,應該可以看得到我的本人跟A明顯不同,A是一個將近40歲的中年男子,筆電裡面都是我大學的作業,所以A說筆電是他的賣家就可以相信嗎,而且誰會把自己心愛的電腦5500販售)

昨天才開完庭,下次7月可以宣判了,但我還是很不開心,店家是以證人出席,他們說他們有詢問筆電來源,但是我的筆電都已經報案且也有上DELL官網申報遺失,而且這麼低的估價A可以欣然接受,明明很多我看起來不合理的地方,為什麼都沒有人發現沒有人注意到,而且該二手店家網路上有販售多樣二手筆電,已經是比我的還舊款規格也低的可以賣2萬多3萬,經營這麼久一定也都知道行情,更可惡的是該店家網路上各種教人辨認筆電來源等等,如何避免收到贓物及買到贓物,但好巧我的電腦正是贓物。

新聞資料:男購物網買手機 竟是贓貨慘被判刑

網路上多則以低價買到贓物被判刑的案例,雖然是店家,但是更因此覺得生氣,這麼大的二手店竟然收受二手贓物,而且沒有查證發現筆電是不是贓物,筆電遺失到現在一年了,還是拿不回來,我一個資管系大學生沒有筆電真的是很辛苦,而且還在繳分期!!!

想請問法律人士或是各家二手店家,這樣店家足不足以構成贓物罪,然後二手店家或是其他人如果這台電腦要專賣你們覺得應該多少錢,還有其他如果想提供意見也可以,拜託各位了!

學習了
混世魔貓 wrote:
這個案子還有另外一個...(恕刪)

就是因為網站表明政府立案合法店家,只要撇一句我不知道這是贓物,拱出賣家就好,這種合理的銷贓管道,要是我電腦沒找到,很明顯這台筆電就是贓物在外流當,如果連二手店家都不需要重視,還敢宣稱堅決不收贓物,真的是贓物罪可以直接無罪化,反正法院都不會相信,到底誰說台灣是情理法的國家,多少人賺過這種黑心錢了,查詢法院判決書或新聞相關內容比比皆是。
這臺不滿一年二手收購價5.5k不合理,這種價格很多人不敢收,原因你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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