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產交易以交付占有即完成,雙方議定23,500元,有簽約嗎?如果没有簽約(簡訊只能證明議價行為),算了!怪你自己没有張大眼睛.只差2,000元(對方已付21,500元-自認收購價20,000元)如果有簽約,你應該不會這麼累在這裏求助才對...
小塏 wrote:問一下分期有壓身份...(恕刪) 讚成,若有要分期,建議還是簽個本票,或契約書,我之前跟人家買二手機車也是,先付個8 成,尾款就我辦完過戶再匯給他,當然有互留身份証和簽契約書。什麼事都要白紙黑字,沒辦法現代人沒以前有信用了。先報警吧,拿不回來的話就算是社會大學的學分費吧。
只能說 樓主真的傻了 從來沒聽說過個人二手買賣分期的即使認識的都不好了何況是完全不認識= =當初要求殺價又要求分期就要知道有鬼了 還傻傻相信她錢到手才是真的 其他都假的如果真的要分期 可以啊 先下訂金 尾款付完再給貨如果對方有誠意就會付 如果不付 就是有鬼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