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法律問題)筆電二手收購,贓物問題

0989524122 wrote:
沒關係以後你被搶劫不要報警,先想想為什麼沒有把東西收好喔,你的車子被敲車窗,也怪你亂停車喔,我有說了我是放在我的機車上!機車也屬於私人財產!不要跟我講社會怎樣,就是太多這種人社會才會亂,如果我默默鼻子自認倒楣,台灣就不需要法治。

不懂法治的是你,你根本不了解刑法349條的意涵與成立要件。光靠你在本文中所敘述的內容去告店家,保證檢察官開完調查庭之後直接以不起訴打你臉。
關鍵字:主觀犯意。簡單說,除非你有具體事證可以證明賣買你筆電的雙方都知道這台筆電是贓物,比方說,雙方之前有密切的通聯紀錄、店家與竊嫌熟識、店家本身就是竊嫌的銷贓管道等等的,否則收受贓物罪根本不會成立。認真講法的話,你還得拿5500的台票出來,向店家『買』回你的筆電咧。XDDDDD

傲世驕子 wrote:
以一個外人來說,
站在買方立場,
東西當然是越低價買越好,
而東西來源,也的確只能是口頭上詢問而已,
(親友託售、幫人轉賣...)
至於價格,如果是一般買家對一般賣家,那價格或許有得談,
但,一般賣家對店家,當然是會被削低,
而且賣家願意以低價販賣,如果你是買家、難道會要求要高價才要買?
如果今天是網路上購買,要先繳錢,
那我會懷疑付了錢拿不到貨,
但今天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當然是以價低為好,
而且,一般二手交易,誰會花時間去驗證物品來源?
只會看有沒有哪邊壞掉而已吧~
再怎麼說,店家都算第三方,
不要想著告店家來解怨或賺一筆,你要針對的是撿走的那位~
另外,與此類似規格的筆電價格,
二手價格大約落在7500~15000左右~


你不懂在這邊瞎扯甚麼阿?
網路上購買二手電腦很大部分都是面交好嗎? 先匯款只是少數

你瞎扯甚麼買東西當然越便宜越好?
你以為那些專門收舊電腦的店家都像你一樣頭腦那麼簡單啊
跟你講啦
賣舊電腦大家會問甚麼? 你自己上網看看
1.有沒有盒子?
2. 有沒有購買證明?
3. 何時購買 還有沒有保固?

一般消費者都會問了
你以為靠收舊電腦在吃飯的店家都不會問阿?
你以為店家都是好傻好天真阿?

大家都不是第一天出社會的人
不要講話像小孩子一樣

以前有朋友開手機店
看那些拿手機來賣的人, 問他有沒有購買發票? 甚麼時候買的? 哪裡買的? 有沒有盒子? 有沒有充電器? 有沒有耳機?
有些一看就知道是有問題的手機了好嗎?
拿台手機來賣 一問三不知 連充電器都沒有!





貓兩全 wrote:
無罪推定,罪疑惟輕,結案。
社會事不是『你以為』、『你認為』就算數的。怪別人之前先怪自己不小心吧。



別人的不幸你還要落井下石, 冷言冷語.

怪誰不小心?
東西被偷當然釋放機車置物箱內才會被偷的

一點同理心都沒有的人



貓兩全 wrote:
不懂法治的是你,你根本不了解刑法349條的意涵與成立要件。光靠你在本文中所敘述的內容去告店家,保證檢察官開完調查庭之後直接以不起訴打你臉。
關鍵字:主觀犯意。簡單說,除非你有具體事證可以證明賣買你筆電的雙方都知道這台筆電是贓物,比方說,雙方之前有密切的通聯紀錄、店家與竊嫌熟識、店家本身就是竊嫌的銷贓管道等等的,否則收受贓物罪根本不會成立。認真講法的話,你還得拿5500的台票出來,向店家『買』回你的筆電咧。XDDDDD


你懂甚麼法阿?

你少在這邊裝甚麼法律專家好不好啦
我真的快吐了
你那麼厲害你女朋友被開單你還要上網問網友喔

政府線畫在那邊壓線被開單還不老實點啊?
明明是一線道, 老實排隊不會嗎?
不插隊你要怎麼壓到槽化線? 你女朋友車那麼大台阿? 開坦克車嗎?

不然你貼出來啊
我看你女朋友是插隊活該還是真的無辜啊?
union0 wrote:
別人的不幸你還要落井下石, 冷言冷語.
怪誰不小心?
東西被偷當然釋放機車置物箱內才會被偷的
一點同理心都沒有的人

這就是標準的理盲+濫情。
樓主基本防護功有做到位,所以筆電找得回來,也因此能循線逮捕竊賊,這點值得大家學習。也的確,明眼人都看得出來店家收這台筆電是怪怪的,但法律就是這麼回事,在被定罪之前,均為無罪之人。光憑著『大叔賣新筆電』、『價格偏低』、『貼著潮牌貼紙』這些薄弱旁證想入罪於店家,這就是缺乏法律常識了。
不過我猜即便在有速審法的規範下,等樓主與A的侵佔訴訟,法院一整套的行政流程跑完,大概就已經筋疲力竭,不會想再多花時間做筆錄、寫訴狀,告店家就是了。
achsinzk wrote:
所以到收贓物 店家有...(恕刪)

店家有沒有罪就是我想知道的
因為整個案子還在進行中
所以我的電腦在法律上是贓物
現在還由店家保管中
警察有給他們簽保管單
當初警察有說一定筆電拿的回來
我是自己查ip位址去報案的
可以看看現在大的社群網站
如google,fb,各個雲端程式
只要連線都有紀錄
幾乎也都會顯示ip及位置
我就是這樣找到的
drinktea28 wrote:
關鍵在於:店家知不知...(恕刪)


所有我有貼上面新聞,網路上還有許多類似判例,貪小便宜低於市價購買,多數被認為是之情商品來路不正

https://www.mdnkids.com/law/detail.asp?sn=1282

還有這則的最下面

如果當事人購買機車、手機的價格和市價差距過大,或是無法取得來歷證明,依經驗法則,很可能被認為是「明知」為贓物而買受。因此,還是到信譽良好的店家購買購買任何東西,比較妥當。

店家也沒有取得來歷證明,而且網路上他們有說會查詢保固等等,我都已經報遺失此序號一查應該就知道了,而且他們也是所謂信譽良好的店家,但是收到了贓物是事實。
貓兩全 wrote:
不懂法治的是你,你根...(恕刪)


所以我貼的新聞你也沒看到,就是已經有很多判例,法官認為有間接犯意,貪小便宜法官認為應屬之情商品來路有問題等等,不要玩文字遊戲了,希望你以後買到贓物可以跑跑看法院什麼感覺,就知道人家在著急什麼,到時候記得不要上網求救怪自己不小心吧。
基本上要先看對方收購的時候有沒有請賣的人寫一張證明書
因為通常收受二手商品的店家都會給賣的人寫一張放棄權利或者是登記證件的資料
你這種問題其實大一點的收購商應該都會遇到過,所以都會有自己的保護措施
如果他有請賣家簽名跟登記資料,你跟收購商的目標應該都是那個偷竊者
所以收購商其實也算是沒有問題,即使他一直都跟他收購贓物,也很難撼動他
但如果沒有寫相關的收購證明書,其實就真的是自由心證了
你對於收購商的質疑也才有機會成案

所以你可以問問看他有沒有收購證明或是相關的資料,因為慣竊都會有固定的銷贓管道
但你要能證明才有機會成案,因為法律通常都是保護懂法的人
低價收購不一定是贓物,有時候是因為缺錢或不想等而已,很難因此去證明什麼

祝你成功
香Q王者
簡單回答你

二手店家有沒有罪,法官判10%有90%沒有

因為你舉證不了他當時就知道你的東西是贓物

你真的要告的是偷你東西的人而非店家!!!

店家只是無知的第三者!!!
  • 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