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vvds wrote:找我贊助沒關係,我幫你,告死她,就是要教訓這種爛咖~讓她背詐欺,債務不履行~但你要有人證、證據~不然你勝算很低~況且你同意她分期,期間利益未屆至,若她能在期限內付完款,她是無罪的~...(恕刪) 當初交易完為了自保,我傳了一封簡訊給她,內容有寫訂金以及尾款交付的詳細。後來她有回覆,我想這能作證據用。若現在報警還來得及的話,我明天就報警。
luck0806449 wrote:都沒人問那位小姐長得如何說不定 樓主只是犯了男人都會犯的錯.......(恕刪) 現在心情很嘔,沒心情開玩笑。另外對方長相普通,有男友了。若我女友是這種背信棄義的話,我立馬分手!
AYR wrote:當初交易完為了自保,我傳了一封簡訊給她,內容有寫訂金以及尾款交付的詳細。後來她有回覆,我想這能作證據用。若現在報警還來得及的話,我明天就報警。...(恕刪) 交易當下就應該一次付清了...樓主是開店的嗎?頭一次聽到這樣子可以分期的。
二手買賣那能分期阿?你跟他很熟嗎?筆電被他拿去了人質在對方手上,講難聽一點~對方就找理由要找你殺價阿,反正你都已經做錯誤決定了現在只能補救,你看一下你手上簡訊的內容約定的價錢是多少是23500嗎?還是你後來又心軟被他殺到19000元 總之我跟你講你再傳一封簡訊過去並同時打電話過去(不要用威脅口氣),叫他一天之內把剩下的貨款付清(簡單厄要),如果沒付清你就跟他講照樣去警察局報案,你就跟他講一句話錢我拿不回來沒關係,我去報案讓你有案底,我三不五時有空陪陪你上法院 金額~50萬以上是重大案件,警察破案會有業績績效,50萬以下金額愈小業績績效愈小,警察就會有所謂的吃案~愛理不理的,所以你報完案時要三不五時去催...,順便問一下警察要如何查進度... 以上是我曾經幫客戶報警抓到人,才知道50萬以上警察比較會鳥人,最後大不了錢拿不回來,你就把他想成你用那些錢買那個人的案底就行了,他有案底他以後做事~找工作&申請信用卡&貸款~多多少少會有點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