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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到4萬壞筆電退貨時不賠包膜費,這樣公平嗎?

jimhorng wrote:

跟經銷商買了約4萬的筆電並花1600包膜後發現筆電是無法正常使用的瑕疵品,
該筆電經查system log後發現購買前3個月間陸續有被使用,
7天內去經銷商換新品時, 包膜就連同壞機被回收,
銷商主張不賠償包膜費, 理由是非店家包膜且沒要求使用者去包膜

我的損失包括
1) 包膜費,
2) 來回多次原廠送檢與經銷商的車費與搬運勞力,
3) 一整天的時間用來在更新設定電腦與釐清問題
4) 3-5天本來有筆電可用來工作的機會成本

請問這樣於理於法公平嗎?
所有損失皆是店家賣壞掉筆電所導致的, 如果今天是我鈔票放筆電上而筆電燒起來呢?

我有哪些伸訴管道?
a) 原廠
b) 消保官
c) 蘋果日報

謝謝!



申訴管道?
法院阿~


民法354條:
物之出賣人對於買受人,應擔保其物依第三百七十三條之規定危險移轉於買受人時無滅失或減少其價值之瑕疵,亦無滅失或減少其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之瑕疵。但減少之程度,無關重要者,不得視為瑕疵。
出賣人並應擔保其物於危險移轉時,具有其所保證之品質。

民法359條:
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五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僅得請求減少價金。

民法184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如果你要玩真的
邏輯大概就是

根據354 老闆應負瑕疵般保之責任 今物有瑕疵 則根據359得要求返還或解除契約 另外根據184 老闆之過失(未進瑕疵擔保之義務)造成包膜之財產侵害 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


如果你真的很閒
吃飽撐著
就去告吧


大概花個三四個月
八萬 十萬 應該就可以把胞膜的錢要回來了~


忘記背後 努力面前
Player wrote:
我想...如果這樣要...(恕刪)


大大所舉例子甚佳, Sony原廠也有螢幕保護貼, 鍵盤保護膜等, 且有些方案還是隨機, 所以如果那些也是會防礙散熱???

我覺得要窮舉"客製化"應該還是有分類的吧?

1) 改CPU, JB iphone, 換引擎這種影響原型很大的

2) 包膜, 放陰涼處, 加手機套這種還可以延長壽命的

這樣兩者可以混為一談變成不保固的藉口?

重點是這台筆電賣之前還被用了三個月... 居然還有人能讚同他們拿似是而非的理由規避保故賠償?

david0958896995 wrote:
大概花個三四個月
八萬 十萬 應該就可以把胞膜的錢要回來了~


感謝大大專業的民法素養... 看來大大應該也是覺得不公平的吧... 這樣就夠了

錢要回來事小, 重點是對方認錯+影響點商譽就夠啦.. :D




機器爛雨包膜是兩回事

機器爛,可以上來抱怨

而且店家也願意讓你退了



包膜是你的財產,你可以撕下來


況且包膜是個人事情




那如果在筆電上鑲鑽石

是不是也要賠






恩...我覺得沒什麼不公平
chiang:香腸說不定我比你還多
都還沒確認機器是否正常就跑去包膜??

說真的 如果我是無良的廠商

我會推說 因為包膜造成.........

反正我有的時間 金錢.......

看誰命比較硬 哈哈
炫耀你的車有幾匹之前.. 先告訴我你能發揮幾匹..
在貴在好的東西
都還是有可能會出包
原廠也沒包膜
所以說要退包膜費
這還蠻不合情不合理不合乎邏輯

jimhorng wrote:
2) 包膜, 放陰涼處, 加手機套這種還可以延長壽命的
......................
重點是這台筆電賣之前還被用了三個月... 居然還有人能讚同他們拿似是而非的理由規避保故賠償?...(恕刪)

話說....包膜,加鍵盤保護膜會不會影響到機體散熱,眾說紛紜,但"肯定"的是可以保護"外觀".
的確是有些機種確定是會藉由建盤下的小孔吸入空氣的,(當然不見得每個機種,但拆開鍵盤就知道了,)
另外,"外觀"這部分,在很多3C產品中,廠商都是宣稱不保固的,
至少SE就是這樣,管你按鍵掉漆掉到只剩塑膠,也一樣是您自己的問題.
(其實建議Sony應該要開始做"外觀"保固,這樣才可以領先"業界"啊~~~)

問題是後來您說的這事,看來您買到的是一般所謂的"展示機"耶....
這應該是不被允許發生的,除非它有事先告知.
切..M01真是臥虎藏龍,上次貼駕照,這次要貼VIP卡了..
jimhorng wrote:
錢要回來事小, 重點是對方認錯+影響點商譽就夠啦.. :D...(恕刪)



還好您是到 豬哥亮代言的 3c 通路購買

有開發票 (消費者有保障)

新品不良七天內 原包裝退回

廠商也該依發票原價退回

我想發票上應該沒有這項 NB包膜的金額吧

不知您為何會購買VAIO 的機器 ?? (沒有三年全球保固 代表品質 ??)

若是店家業務員介紹您購買 VAIO (恭喜被洗腦了)

我想建議您多找找mobile01 VAIO 的 維修抱怨文章

回sony原廠維修中心 自備 擴充記憶體要收費 ?? 真的太超過了

建議您下次選購 NB 買有三年全球保固 的品牌/機種 比較實在些

消消氣

氣壞身體 不划算




可以去法院告店家或是銷售員故意賣瑕疵品(或是以舊品帶替新品賣給你),然後把包膜,往返運費,人工,所花時間,甚至律師費一起算進去,要求對方賠償。
前提是版主時間夠多,不怕麻煩,還要能舉證店家是"故意"把舊品當新品賣。
這就是台灣的消費環境, 不管什麼大大廠都是一樣, 有問題的東西送修
還要你自己提出證據, 而且還修個好幾天才會好, 一次就好修, 那還ok

有的就像版主一樣修個好幾回, 商家也不會對於耽誤你的時間而造成
的困擾感到抱歉, 還一付船過水無痕的不削態度, 這就是台灣的消費市場
像是錢已經賺到手了, 管你個什麼鬼東西, 有幫你修就算你命好

所以消費者永遠是花錢又要受氣的呆包, 去申訴是沒用的, 因為那只
會讓你更灰心.

但是在美國就不一樣了, 如果今天你因為產品不良而造成受傷, 你可
能會獲得一筆致富的賠償金, 這些事在美國時有所聞, 但台灣呢?
你只會聽到消保官說, 我也沒辦法, 因為沒這個法.

不過這家大連鎖店也敢二手當新品賣, 所以有什麼事是他們做不出來的
現在只要是大型的商場或是網路商店都可以不滿意退商品的服務, 但台灣人
的劣根性就是造成很多產品是重包再賣的主因, 其實要如何檢測3c產品是
不是第一手,也是有相當的困難,除非很明顯,不然只要沒紀錄資料的,你怎麼
可能會知道它曾經被使用過,只是nb這類產品可以透過一些方法得知, 但
有的人也不一定會知道怎麼去得知, 說真的,這真的就是運氣了

所以不是大家不想幫你, 而是這個市場就是這樣的黑心. 大家都是苦過來的.
你不是第一個, 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至於包膜損失的1600,就別放在心上, 往好的方面想, 你換到一台正常的新機
你學習到下次買東西, 要怎麼去注意產品, 善用消費者的基本權利, 但不濫用
這樣才能再下一次的購物是買的安心, 用的安心~~

換個角度想, 會讓你的心更成長, 別為了一些小事, 讓你亂了方向
人生, 不會是風平又浪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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