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如果不是個體戶,你連抱怨的對象都沒有,或許你會上來說某某平台效率不好客服打官腔,然後回復的人也只會回你本來就這樣,那我不知道你會怎麼看待?難道又要說回文的人幫店家講話嗎?
網購發展到如今已經是很正規的管道了,但是還是有很多不管商家還消費者觀念停留在以前,我來講為什麼我說別人觀念停留在以前。
權利跟義務是相等的。
以消費者而言,網購有七天猶豫期,那麼相對要付出的就是一:郵寄的時間,二:退換貨或退款的處理時間。實體店就沒這問題,買了東西當場拿走,不用郵寄。東西有問題,退換貨或退款也直接當場處理。
你既然選擇網購,所有人都默認按這流程處理,你不能既要網購的七天猶豫期好處同時又要實體店的退款當場處理,退款一個月內拿到都算合理。
難道你認為你一拿到貨店家就直接收到錢嗎?店家起碼還是要等到七天後才會收到款,畢竟七天猶豫期在那擺著,錢都還沒收到要怎麼退?有確認收貨的按鈕也不代表什麼,即便你按下去,七天內要退款還是得退。
其實總的來說,我個人認為網購更有保障,七天猶豫期就是最大的保障、最好的服務。畢竟即便是面交或實體店購買,也有可能拿回家後才發現貨物不對或是哪邊有瑕疵,不是嗎?我知道一定會有人說要仔細驗什麼的,我就問,誰買東西好意思一看一兩小時的?更何況有的東西不真的用下去不會知道的,有些狀況要一段時間後才會顯現出來的。
以店家而言,網購也是店家的機會,我看到上面說什麼包裝運費之類的,這關消費者屁事。
現在大部分都有免運門檻,消費滿多少免運,既然店家同意免運,那運費就不關消費者事,店家自己同意的,要不然運費多少直接設定出來,消費者自己會選擇,運費沒什麼好講的。
個體戶有了網路後免去了店面水電之類成本的好處,網購退貨風險不用承擔嗎?享受了好處之後不想承擔風險,有這麼好康的事嗎?
有的實體網路並行的店,沒網路根本做不到外縣市的生意,所以說店家也沒什麼抱怨的,沒網路連抱怨資格都沒有。要真有厲害到有跨縣市慕名而來的客人的店家,這種店也不需要網路。
更何況實體店也會有客人來了以後,進來吹了冷氣、喝了咖啡茶包等等的飲料、跟店員哈拉一陣(以至於耽誤店員原本要做的事)、東西拿出來看了一遍以後不買的,你還得讓店員好聲好氣的送她出去,花費人力將商品回復、打掃店面。本來就會有機率看了不買,這難道都不是成本嗎?
講遠了,拉回問題,店家只要在規定的時間內退錢都沒什麼好說的,所以現在時間還沒到,店家沒什好說的。
我是覺得消費者是可以比較任性的,畢竟你出錢咩,的確是可以。所以前面也有人說你口氣也不好,但我覺得沒關係,你出錢你可以大聲,我百分百贊成你有這個權利。
但還是那句話,權利與義務是相等的,你要大聲就承擔店家慢慢來能拖就拖的風險,你自己選的。沒道理你大聲後別人還要畢恭畢敬伺候你,他又不是你兒子。
我是覺得你繼續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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