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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惡劣的店家 - 光華商場的領袖數位(碼)

看事情真的不能聽片面之辭,
請樓主不要再硬凹了,
明明自己不對,買東西退貨,卻包裝不全,還好意思振振有詞,大言不慚,
真是令人………無言。
現在看到賣方的回覆,我才知道,
樓主不但是澳洲的客人,貼文中還謊話連篇,根本不提自己是要刷退。

還有您自己前面說過,
以前買東西退貨,少螺絲、少CD等賣家都會替您想辦法,
由此看來………您還是慣犯,
買東西後都會少一些東西,再拿去退,
那我不禁要想,誰賣東西給你誰倒楣!!!

樹要皮人要臉,好自為之!!!
避重就輕
板上看不慣的是大爺您的態度
商家態度不佳就該死?
那閣下您不遵守退貨規則就無所謂?

要是我是PCHOME早把你放進黑名單
省得到時你不爽退貨又少這個少那個
要是每個消費者都這副德行
我看沒人敢賣東西了

話說你要不要試試去APPLE隨便買個東西
把保麗龍、光碟、說明書、螺絲隨便個什麼東西拿出來再要求退貨?
我有預感隔天你就會上線來罵APPLE不給你退貨
(茶)
你是愛與勇氣的小風車,轉啊轉啊轉~
gogopixer wrote:
我相信樓主敢公開指名道姓的陳述就不怕對質和法律責任
這個平台本來就是讓我們分享自身消費的經驗
瀏覽完所有的留言後
只有一個結論.....
那些自以為路人甲乙丙丁卻極力偏頗店家的發言.....坦白說 技巧真的不是很高竿呀
我做過電子業....知道很多公司被公司或店家包養的user....
總之 看完某些人的留言後是更討厭這家店了...哈..根本是在幫倒忙呀. 一點不高明
..也請不要汙辱mobile01會員們的智慧 我相信很多人雖然只淺水沒發言
但一定和我深有同感吧~

我挺樓主一票~~~~~~~

不用廢話一推~既然問題的最源頭是店家推薦了錯誤的機種~後續的一切就是顧客至上
+1
深有同感。


不知道奇摩購物平台和您之前的工作有沒有一點關連性呢 ?
奇摩購物的退貨流程這裡跟您說明一下:

http://buy.yahoo.com.tw/help/helper.asp?p=return

。若您買錯商品或您想要辦理退貨,請您於收到貨後7天內,至訂單查詢頁面點選“我要退貨“的連結,直接線上填寫退貨單,我們會安排宅配公司與您聯繫,並於5個工作天內前往取貨。請您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於約定時間提供宅配人員取件,並請您保留宅配單據。
PS.超商取貨商品需等待超商將您的取貨資料回傳,請於取貨後2~3天再至 訂單查詢 頁面點選“我要退貨“的連結


。請注意,退貨的商品必須為全新狀態且完整包裝 ( 包含主機、附件、內外包裝、隨機文件、贈品等 )。此外,著作權相關之商品 ( 如影音光碟、軟體 ) 及耗材 ( 墨水匣、碳粉匣 ) 若已拆封,則無法接受退換貨,請在拆封前決定是否要退貨;消耗性商品 ( 如食品、花卉、內衣褲 ) 以及商品銷售網頁上特別載明之商品,由於商品屬性特殊,有保存期限問題,無法退訂,但仍享有新品瑕疵無條件退換貨的售後服務


。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無法退貨或須將損壞費用於退款中扣抵。


。除需打統編/抬頭的三聯式發票外,您所有的發票及交易紀錄都記錄在您的帳戶裡,如需退貨可依據退貨指示進行相關作業,由於發票已託管於本公司,故在進行退貨時本公司會一併將該發票註銷,省去您掛號寄回的麻煩。 若是選擇打統編/抬頭的三聯式發票, 請於收到發票後,將發票(或折讓單簽名)以掛號寄回以下地址,我們將於收到退貨商品及發票並確認無誤後,7個工作天內退款給您。
11599 台北南港郵局第2468號信箱 Yahoo!奇摩購物中心 客服部收。


。您也可以透過訂單查詢中"退貨進度"的連結,隨時了解您的退貨處理狀況。
所有的自信與驕傲,均來自於崇本務實的基礎.
我都很樂意接受大家對我的批評,這次的事件我學到很多東西,看到人面百態,我覺得很開心~ 更了解台灣的消費者和店家的文化了!讓我吸收到很多知識,感謝每一個用心看我文章,花很多時間回應我的網友,謝謝你們!:)
小正正 class2u.net wrote:
我都很樂意接受大家對...(恕刪)

恭喜你
我覺得你已經無敵了
而且在這個天下找不到對手
厲害厲害
你我都討厭幸災樂禍&落井下石的人,那......你會去做嗎
cbmtvb wrote:
+1深有同感。 ...(恕刪)

我也有同感
台灣的服務業真的要改進
騎車 攝影 閱讀 自助旅行 煮飯 跟小孩玩
鑑賞期是做什麼用的?我真的不是故意要漏掉小零件和保麗龍。只是當我萬一不小心發生這樣的狀況,廠商會協助我處理,來討論出一個合理的解決或賠償方案嗎?還是態度很強硬的要我買下東西,不給我退換貨?廠商態度很好,願意協助我解決問題,我也很樂意的配合,是我的錯要賠償我也非常的心甘情願的。你的服務態度好,我多花一點錢去買你的服務,我也覺得很開心,店家也賺到了,消費者也買的很開心、用的很安心。
gogopixer wrote:
...不用廢話一推~既然問題的最源頭是店家推薦了錯誤的機種~後續的一切就是顧客至上...(恕刪)
cbmtvb wrote:
+1
深有同感。 ...(恕刪)
aaronwang wrote:
我也有同感
台灣的服務業真的要改進...(恕刪)

好可怕, 那一開始推薦了錯誤的機種, 後續顧客跑到店裡, 叫年輕的女店員幫他...按摩也可以囉?
另外提供大家一個我個人實際的經驗。
當我寫一本書,寫到一半寫不玩,可能是因為外務太多,可能是自我要求太高,覺得內容不夠好所以整個翻案。
這時,碁峰出版社處理的態度就是,要我自己負擔已經排版的成本,從我微薄的版稅裡面扣除。
這時,上奇科技的作法是,想辦法找其他人跟我合作,繼續完成這本書,讓書可以順利出版。他賺到錢,我也賺到錢。
這就是一個共同的價值鏈!在 D-Link CEO 出的新書裡面都有提到。

所以請問,我把碁峰列為黑名單是合理的嗎?
我和上奇繼續合作是正確的嗎?

回頭來想 HP 專賣店的事件,兩者有沒有什麼共同的關聯或相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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