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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代表茂訊公司回答這個問題

shihleehuang wrote:
所以 銷售方所提供的...(恕刪)


不知妳的邏輯怎麼推算的,依茂訊的官方資料,不管妳買何時出廠的機器都可以享有另外2個月的延長保固,差別只在Acer原廠保固是24-26個月之間,所以跟茂訊買機器能享有26-28個月的保固,為何保固是變動的?因為原廠提供的保固就變動,不是茂訊的問題.

樓主現在都不說話,看來樓主已經理解問題走人了,我也要閃了

pauyeu wrote:
妳最好是看白紙黑字講...(恕刪)


序號查詢不也是白紙黑字,為什麼要把它排除掉?
是茂訊自己公告的保固方法,如果今天樓主用序號查詢到的不是這個日期,
自然也不會產生爭議,一旦產生爭議茂訊就該履行承諾。
這件事結果如何是看樓主的決定,你不必急著挑釁我,老闆。
pauyeu wrote:
TO: linmin...(恕刪)

樓上已經有人點出來了
不再贅述

看來閣下還是搞不清楚狀況
去打一下acer客服就可以知道答案了
系統保固日期不是因為你是哪一個店面就有差別待遇

在下經營小本買賣
貨源來自各零售體系
沒有哪個體系出來的保固就比較長
是看型號與規格

不相信的話
自己去調幾台機器來查詢就知道
保固可以同時有原廠保跟店家保,
不需要一昧認為只有原廠可以保,
原廠保跟店家保完全沒有衝突,
只是各自負責自身承諾的部份而已。

舉個例子一下,
王先生到X店家買一台acer 電腦,
X店家跟王先生說,除了acer原廠的標準備配外,
X店家說另外送一個NB包包給王先生。
王先生拿到的東西就是acer原廠標準配備+X店家額外提供的NB包包,
如果發生問題
原廠標準配備出問題,找acer
如果沒拿到NB包包(或是有問題),當然找X店家而不是acer...
acer的紀錄沒有這個NB包包很正常,
因為這不是acer原廠提供的。

保固也是一樣,
同樣是一種服務、一種商品
店家可以送NB包包給客戶、
當然送保固也可以。
同上.
店家額外提供給客戶的保固,
不在acer 標準配備中,
acer沒有紀錄是非常正常的..

圖一
樓主提供
acer的系統載明
原廠的保固日期



圖二
樓主提供
我不知道是不是
茂迅網上看到的



網友提供
ACER的保固說明
保固期限認定標準
產品保固期限標準(擇一):
1.統一發票憑證日期+24個月。
2.生產起始日+26個月。



現在
樓主提供
圖一
acer 原廠保固到期日
2013-01-31後過保固
應該沒爭議吧

樓主提供
圖二
保固方式同原廠規定,茂迅額外提供延長零件保固兩個月






直接找acer 一定算過保了
但茂訊"額外提供的"應該未過保啊

爭議的是
茂迅方面說我們是發票日開始算,兩年延長兩個月。

爭議點是茂訊自己製造出來的,acer的保固2013-01-31後過保固,

茂訊額外提供延長零件保固兩個月

茂訊說是要看發票日開始算,兩年延長兩個月

看上面的圖沒看到需要發票啊
又沒寫

茂訊要說它們是看
ACER的保固說明
保固期限認定標準
的文字敘述
而不是
acer原廠規定的日期



奇怪的是acer 的保固2013-01-31
怎樣算出來的
我的認知照理說
應該2012年底前就到期了吧





這篇算到1/31也頗怪的

● 保固期限 [ACER官網]
生產日期+ 26個月 (電池、滑鼠保固一年)
如果說按照這個方向去增加額外的兩個月



就符合28個月也就是樓主一開始貼的圖片
到期日符合1/31

● 宏碁產品的保固期限認定標準如下:
1. 以生產日期起算保固期限:
(1)依本公司系統記載之保固到期日為基準。
(2)序號條碼辨識。「註①」
2. 以統一發票所載日期(下稱發票日)起算保固期限:
如以發票日起算保固期限,應檢具統一發票,統一發票內應載明產品型號等產品購買資訊。
以發票日起算保固期限者,保固期限為上述「以生產日期」起算之保固期限扣減2個月。

我的認知也是認為該台電腦的保固應該在2012/12月底的時候就已經停了
有一件事可以確定的是,樓主是從澳洲來的!

廠商給與消費者保障就是購買後享兩年保固,多的算你賺到!茂訊給你是從買入日期再送2個月,請問你吃虧在那裡?
deepnet wrote:
有一件事可以確定的是...(恕刪)

確定的是閣下根本是胡亂回文
acer的保固白紙黑字寫得很清楚
茂訊自己的官網上面不把遊戲規則說清楚

店家自己捅出來的漏子
當然要店家自己處理

不然要筆電廠商處理嗎?

deepnet wrote:
有一件事可以確定的是,樓主是從澳洲來的!

廠商給與消費者保障就是購買後享兩年保固,多的算你賺到!茂訊給你是從買入日期再送2個月,請問你吃虧在那裡?


備份
deepnet wrote:
閣下是屬於那種要吃又要拿的澳洲客人...(恕刪)


我曾經跟兩個旅日華僑去吃晶華飯店粨麗廳,他們在享用歐式自助餐的時候,取用餐點總保持盤裡的菜色一次不超過4樣,每樣菜在盤子裏面決不會層層相疊,享用牛排時絕對只使用刀叉,每次離座一定將餐巾置放在位子上,回座後將餐巾鋪放好。

看到隔壁的台灣客人,盤子裡至少裝了6樣菜色,有時候下面是中式餐點、上面卻鋪蓋義大利麵,牛排也會用刀叉切塊,但是卻用筷子夾取,離座時隨手將餐巾置放在桌上,回座時也不見得會鋪放好,甚至一次裝取兩種湯品。最大的特色是,這桌台灣客人會專攻生蠔、專攻龍蝦、專攻名牌冰淇淋,似乎就是要吃夠本的樣子。

兩位華僑朋友私底下嘲諷「隔壁桌是鄉下人吧」、「是沒吃過歐式自助餐嗎」、「餐廳給你方便,卻當作隨便,真是沒水準」、「台灣就是被這些人害得向下沉淪」...

席間聊到在日本居住發生的一些事情,難免聽他們抱怨工作上某些日本同事有多麼龜毛、多麼講究、多麼自大與瞧不起外國人。這樣聽來他們既受不了台灣文化,也受不了日本文化。我知道文化這種東西沒有絕對的優良,或絕對的低劣,都只是各自表述而已。但我確定的是離開餐廳的時候,回頭看了一下門口的指示牌寫著「歐式自助餐,無限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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