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在約六~七年前,老婆貪小便宜(一各門號可拿1000),也幫朋友衝業績,所以向中華電信及台灣大哥大各辦了3支及7支門號,後來她朋友說SIM卡得由他保管,不可領回,結果隔幾各月,就收到繳費通知,被盜打3萬多!!
當時有拿通話明細找台灣大哥大理論,明明都是連號,很明顯被詐騙,但申辦的那各朋友也已經人間蒸發
找不到人,而台灣大哥大也以我老婆本人簽名為由,強硬的態度要她自己負責,但也說可以協商看是要繳多少,可是那時老婆沒錢,堅持不繳~這件事也就沒完沒了.....
結果,最近收到討債公司的法院支付命令,要付這幾年利息加本金七萬多,天阿~我該怎辦?@_@~如果不管它嗎?接下來他會有啥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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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大家的幫助
我PO這文無非就是想聽聽大家的意見,有相關經驗可以參考,其實我早有心理準備,只是想跟討債公司凹看可以少繳多少,畢竟有無簽名就是被告或證人的差別了,老婆會淌這混水,其實她當時還背一筆40多萬的卡債(幫前男友刷卡買車),拼死拼活的打工下,才有這想籌生活費的下下策..... 聽她一把鼻涕眼淚地哭述,我還能苛責她多少?!總結各位大大建議,我會先確定支付命令真偽,再提出異議...希望一切順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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