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各位有法律知識的大大們,小弟之前想辦分期手機,卻被告知近期被支付命令,無法申請,由於我根本沒收到法院的通知,所以我根本不知道此事,我之後去查了一下,是15年前欠下的手機費用,而他提出命令大概2021/9月多我2022/2月才知道此事,所以致電詢問多少,馬上繳清,也有拿到清償証明,顧問公司也去撤案,想請問一下,日後會影響我購買房屋,貸款的信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