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最近在Google Store 購買Pixel 5才發現原來算是境外交易、經原廠告知購買此商品是沒有發票、Google台灣做生意買賣、卻無需繳交營業稅、感覺是乎不太合理。不知道大家是否有發現?
感謝大家意見。
1、我要表達的是一樣都是全球性公司為什麼蘋果就可以合法繳稅給台灣、那谷歌就不行?
2、無關個人對獎、大家所享用的社會福利不是從所有稅收收入而來、難不成天下有白吃午餐?
3、其中有一位大大講的沒錯、不是只有5%稅的問題、還有到年底營所稅的問題。
4、不管到全世界哪裡做生意不是都應該合理合法繳稅嗎?再者谷歌並沒有在官網說明清楚。
5、谷歌是在台灣境內銷售給台灣民眾、5%稅率課徵不是正常的嗎?為什麼會沒有?
謝謝。
kennyho3058 wrote:
小弟最近在Googl...(恕刪)
Google Store是設立在新加坡的分公司負責的,基本上有金錢交易的部分都是,像是Google Play上的購買跟YouTube的訂閱也是,不過這兩者是有開發票的。
不過營業稅雖然叫做營業稅,但實際上課徵的對象是消費者,針對消費行為課稅,是一種間接稅,也就是繳稅的人並非實際課徵的對象,像新加坡跟日本是直接叫「消費稅」。計算每一個人因消費需要繳付的稅金是非常困難的,更別說還有外籍人士,所以更簡易的方式是讓稅金包含在交易金額中,政府再向銷售者依照營業額收取稅金。銷售者除了繳稅流程產生的行政成本外,理論上並沒有額外的收入或支出。
所以該開發票而不開發票,逃漏稅的人其實是消費者。當然,不管你的收入多還少,因為不是針對個人課稅而是間接課稅,所以每個人付出的營業稅率都是一樣的-.-
不過即便沒有開發票,商品入關時也還是有關稅、貨物稅跟營業稅,這些肯定也是包進定價裡了。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