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之星1111活動,向NCC申訴後回復

敬啟者:
  民眾林君等人申訴雙11資費方案活動衍生之爭議乙案,請貴公司依說明二於文到15日內妥處逕復並副知本會,請查照。  

一、依本會107年11月11日及11月12日受理陳情案件移案表(計10案,如附件)辦理。  

二、依消費者保護法第43條規定:「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因商品或服務發生消費爭議時,消費者得向企業經營者、消費者保護團體或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其分中心申訴。企業經營者對於消費者之申訴,應於申訴之日起十五日內妥適處理之。消費者依第一項申訴,未獲妥適處理時,得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申訴。」  

三、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請注意民眾個人資料保護事宜。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敬啟



為增進為民服務品質,本會非常重視民眾對於陳情案件處理情形的滿意度,竭誠歡迎您撥冗填寫滿意度問卷調查,作為我們檢討改進的指標。
滿意度調查網址:http://www.ncc.gov.tw/chinese/VoteRelay.aspx
2018-11-13 13:07 發佈
然後呢?
台星在回文新聞稿發布的新聞稿給NCC

然後台灣鯛繼續哭哭
感覺浪費國家資源在這個商家創造出來的消費節慶上
針對消費者這個申訴,台星只要回覆是【消費者反應太熱烈,瞬間湧入的人太多,造成流量太大,超越伺服器負載】就能塘塞過去。
除非 NCC 願意向台星要求提出當日真正申請 88元方案成功的時點及匯總資料做為台星誠信的佐證,才能還原事實狀況。


zito1027 wrote:
敬啟者:  民眾林君...(恕刪)
樓主趕快去參加團體訴訟報名

(可參考另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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