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件事想請問各位有經驗的大大...
整件事有點複雜....我就直接說重點...
我剛辦一支攜碼門號...後來因為訊號不良且電信公司無法解決...
因此電信公司客服主管協商後,客服主管同意解約改成無合約門號且違約金不收...
但手機行說這筆違約金電信公司為會跟他們收....
所以我還是必須付手機行這筆違約金....
但我跟電信公司確認過...他們說手機行的確沒任何立場要我付...
但他們是不是會跟手機行收...因為屬內部作業..所以客服那邊不清楚....
所以我很想知道有沒有人也遇過這種事??
那手機行為什麼要跟我拿這筆違約金??他們應該知道用戶應該都會詢問電信公司啊??
不是很瞭解...想請大大們解答...謝謝

電信訊號在外面通信行申辦前,必須自行先去直營店辦體驗卡試用。
外面通訊行,不負責你通訊問題,你已拿外面通訊行退傭,
,主張解約,這筆交易就取消,退傭部分就要還給通訊行。
以我的經驗,在台中漢口街名店,申辦攜碼方案,還要簽另一張合約聲明書。
裡面有一合約條款,如下:
本人及代辦人申辦前需自行確認電信業者訊號,授權本店辦理表示您已清楚收訊狀況,本門市不負責收訊問題,如遇上網收訊問題需與電信業者反應後並由本門市處理後續取消交易事宜,並補償本門號傭金及人事處理費及卡費各300元。
建議跟通訊行進行溝通辦Np攜碼到別家電信,新的電信傭金抵原本舊的合約退傭。
加減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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