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的手機半夜壞了今天趕著要用,因為作業習慣需要可通話平板又不想買韓國或中國的品牌,在跑了家樂福,通訊行後終於在遠傳門市買到ZenPad 8.0 z380knl,手機加(皮套,保護貼)8990+990=9980,因現場沒保護貼約定星期一再去貼。剛忙完上網查了一下價格,同樣的手機網路上賣五千多到六千,整整貴了三千左右,為何價差那麼大?要拿回去退嗎?
若商品沒瑕疵,請問要用什麼理由退?這樣誰敢開店賣東西1.實體店面,就是要給買家看清楚商品的外觀,功能等,自然沒七天鑑賞期2.鑑賞期不是試用期,任何商品只要拆封就沒鑑賞服務3.若只是因為買貴要退,這點絕對不過,因為買貴不算瑕疵,除非商品功能不良或非人為異常,在保固期內可以拿去賣場進行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