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來修手機的--朋友父親被銷售人員誤導簽下NP案…

先聲明個人非當事者,以下也不用謾罵針對特定公司或人士,用字遣詞也儘量平和,主要說明事件經過,公評就交給大家吧。
這是朋友的親身事件,朋友和其家人都非善用網路的人,個性也憨厚,我想透過貼文詢問大家的經驗或意見,看能否提供他一點協助。
  情形如下:
年初幫朋友買了一支紅米機,孝順他父親用的,希望能藉由智慧型手機將一些生活照與之分享,一路下來使用上大致良好,該手機確實也讓他們一家的互動更多了一些。

  本月中突然接到朋友聯絡,說該支紅米不能充電,充電線接上均無反應,因我人最近不在家,故我幫他查詢小米客服中心地址,請他跑一趟做檢測,若是機子本身問題也可報修。

  送修當日(事件第一日)朋友因事忙不能親送,朋友爸爸便自己跑,晚上朋友回到家,發現桌上除了有該支紅米,另外還多了一支G.Plus BF01手機,一問之下,說是新買的,至此朋友還沒有疑慮,而既然新機到手,當然還是要幫忙父親再做一次相關APP 等等的設定,打開手機盒一看,裡面居然還多了一張台灣之星的SIM卡和一份合約書,朋友繼續追問,朋友爸爸說合約文件是客服人員要他簽的,並在2天後就改用這一張台灣之星SIM卡和新手機。
  
  稍晚朋友電話聯絡我,告知上述情形,我一聽心想不妙,我請他把所有東西拍張照給我看,沒錯,果然就是門號NP合約書,費率$799/30M,我趕緊向他說明門號可能已被NP的情形,隔日(事件第二日)朋友帶著他父親和我見面,說明一下當日的經過。
  
  從他口中轉述是這樣:紅米被判定usb充電孔毀損,報價維修費是$500,(應該是判定人損,此點我們推測可能某一次使用把線接反硬插的關係,老人家難免會突搥),而當下朋友爸爸覺得沒有手機實在不便,現場就詢問服務人員說買一支新的要多少?結果服務人員便推薦一支G.Plus BF01並說現在只要$990,若維修要$500還要等數日,不如買一支新機,老人家不懂,單純的相比較之下就是選擇$990新機。
  
  而我知道朋友爸爸原本的中華電信仍有合約,因為當初要辦理續約時也有來詢問我的意見,是在一年前的大省方案,我心想若要被NP成功,也得要中華解約才行,而且需本人親至+違約金,加上中華電信這邊要解約一定會詢問或慰留,這樣對方是怎麼辦理的?結果朋友爸爸就說了:對,我還有到中華電信那裡,因為她說要簽完那邊的文件才行,而且她說有違約金沒關係,$6000他要幫我出,現場中華電信人員有問我,但是他講的我完全聽不懂,所以是銷售小姐幫忙洽談的。
  
  至此我大致瞭了,朋友爸爸掉入常見的手機合約陷阱了,而且手機合約費率在中華是$5XX,變成台灣之星後升成$799,這一點銷售人員也沒有告知朋友爸爸,我向他說明現在的狀況之後,他第一個反應就是:我沒有要從中華跳到台灣之星,我也沒有要升費率,我只是來修手機的。
  
  以上不究責台灣之星,我想應該是銷售人員的因素,大家知道小米維修是給震旦處理的,現場能辦的合約可能不只台灣之星一家而已,不過人家當然是推利潤高的。我需強調老人家真的不懂,個性又純樸,最後朋友爸爸還說:他不想與人相爭,別讓對方不好做,小姐也是人家請的,不然他明天帶著錢,去跟該人員說說看,就不要辦了,我這裡的合約書還妳,妳那裡我所簽的合約書也作廢,違約金$6000妳幫我出的我還給妳,新手機已經拆封了也不好讓妳損失,看多少錢他買下來(我幫他查詢過電視購物網站是賣$4680),這麼單純的老人家,一點也沒有怪罪於對方的意思,僅說應該是溝通不良,因為過程太多的內容他實在聽不懂,是出於信任而已。
  我是覺得銷售人員妳要業績可以推銷都沒關係,但要盡到完全告知的責任,
  一、NP,要從中華變成台灣之星。
  二、費率原本是5XX變成$799,綁約30M。
  三、購機約都有回饋金,通常就是折在手機上,此案被分拆,一部分被用去繳了中華違約金。
  以上三點,當事人完全不知道,用這種方式讓人簽NP約購機,賺到了業績,這背後他人的損失完全無視,這樣的行為實在不夠厚道啊。
  
  無商不奸,或許當事者在不知情之下或個性關係而被趁虛而入了,不過合約事項白紙黑字,自己不察而親自簽名,責任歸屬上也免不了的,只是任人聽了上述發生經過難免心有不平,其實此類似事件新聞報導的也夠多了,至今仍然還是在發生,此事件就分享給大家當作提醒,若網友有建議提供的在此先說聲謝謝了,我會再轉達。
2015-05-30 4:25 發佈
定型化契約都有七天的期限可以 取消的

如果真不喜歡七天內所有附贈的物品都保留好拿去退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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