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我在拍賣,因為缺錢所以賣一支二手的iPhone 5 16g 黑色的。前天下午有一個人說要跟我買iPhone 5,他說他住新竹,上來永和這裡工作,沒有交通工具,希望我能去找他面交,當下覺得不疑有他,去到約定好的秀山國小附近的全家,到了之後他開始看手機,然後跟我說他早上提完錢把提款卡放在桌上,他女友把他收起來了,所以他要等他女友匯款進來,交易當中他去提款機看了,3,4次,錢他女友轉了,他說他還沒轉進來,我們在那裡坐了2個多小時,後來因為我女朋友要下班了,所以我就要先走了,就去騎車了,就說明天錢進來再交易吧,結果我剛騎走沒多久他打來說看可不可以先付訂金4000,然後再影印身份證給我,隔天再匯款給我,我當下覺得那明天也不用再跑一趟,好吧,就答應他了(真的蠢的可以我)隔天他打來還說手機有點問題,然後希望能處理好再匯款,當下想說好吧,賣別人有問題的手機還跟別人收錢(真的白痴到不行)他說他要拿去台哥大門市送修,要3〜5個工作天,我說太久了吧,我跟他說你去門市拿回來,我帶你去忠孝台哥大維修站,有備品當天就可以拿了,可是可以明天嗎?(因為我剛好有事情要處理)
到了隔天,打給他,他說他人在新竹,我跟他說可不可以先把錢匯給我,因為你在新竹,加上我今天都把事情排開了,要幫你處理手機維修的事情,他就說等等去匯,還故意到atm打給我,我問他有收據嗎?他說萊爾富沒收據,x的(害我去刷簿子7〜8次),他後來跟我說他轉錯帳號了,前面轉成1159,郵局說款項已經轉出去了,他說追回帳款要好幾天,當下我跟他說那是因為你自己的疏忽,才造成的,希望他能把帳款轉給我,他就說我沒錢了,明天跟我家人借再當面拿給你,心裡os(好吧,也只能這樣了)
今天,我起床打給他的時候,他就沒接了,之後我就去警局備案,我還記得警察拿了一台機器,輸入了他的身份證號,bb那警察笑了,他跟其他同仁說是11(通緝犯)接下來說重點好了。
就是阿,網路上來路不明的手機不要買,我的手機是保固到明年3月6日,台哥大保固的,假如有人看到請跟我說,imei我不記得了,已經請警察去文台哥大查循了,有買到的人可能會以收受贓物罪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