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實體店家買賣商品外 , 現在也越來越多人會將自己不需要的物品賣給別人像是相機, 筆電, 手機這類的產品但是好像很少聽到有人在簽買賣的合約書, 以至於有人買到贓物等等不曉得政府是否有提供大眾商品的買賣契約書範本??對於買方以及賣方都能更有保障 謝謝
贊同阿,像我沒買過2手的,都很害怕買到贓貨,提出要簽合約,對方就不理我了.現在3c產品2手價都很高,為了省那1~2千,還要背上收購贓物的風險,不划算!ps:以一隻手機用1年還說9成新,賣現價9成,那隻手機是能用10年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