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新宇科技服務股份有限公司(SONY)事件報告
我想我不是一個無理取鬧或愛佔便宜的人,但我承認我討厭不公不義的事。過去3個月來手機送修的事搞的我非常火大,也浪費了很多心力,承受了許多的不方便,因此我整理了事發經過,並蒐集資料,將用在消保會的協調庭上。在這裡跟大家分享我的事發經過,有興趣就看,沒興趣就閃。
事情還沒結束,最後的結局誰也不知道,但我站在一個受害的消費者立場,有義務為自己爭取應有的權利。
1. 本人於100/10/14於台灣大哥大美村店簽約30個月,以4000元現金購入Xpria-ray手機,拿到時手機常當機無法使用,當時門市告知是下載太多東西導致。經過1個月,手機仍出現狀況,最後則因為程式故障送回美村路上聯強維修中心維修,更換手機,以手機出廠保固起算起,換得手機保固期至101/11/24。
2. 多次送修:使用至101/9,手機仍常出現當機現象,保括程式跑不動,銀幕消失等,多次送美村門市,包括軟體重灌等,最後因手機銀幕不定時消失持續約1個月的時間,本人深感困擾,決定再次送修。
3. 事件發生第一次送修:於101/10底送聯強美村店維修,維修報告告知銀幕壞損,需要1700元維修費。本人強調,本人沒有將手機放於褲子口袋的習慣,對於1700的維修費感到訝異。
4. 事件發生第二次送修:101/9月底-10月初,因不堪手機螢幕消失之困擾,送SONY公益維修中心,並使用低階代用機,代用機故障,本人再跑一次維修中心。最後維修情況為手機運作正常,無故障情形,耗時2個多星後期本人取回。
5. 事件發生第三次送修:101/10中,第一次取回後仍因銀幕不定時消失情形,本人請友人以錄影方式,第3次送修,仍使用低階代用機,耗時2-3星期左右。維修結果為手機主機板故障,更換主機板。
6. 事件發生第四次送修:取回後隔天仍出現銀幕消失問題,本人請同事協助錄影,再次送公益店維修,歷時2-3星期,維修結果為銀幕故障,更換螢幕,延長保固至102/3月。
7. 事件發生第五次送修:本人於101/12初領回手機後,手機程式跑不動,101/12/14手機無法開機,再次送公司維修,並要求更換新機。
8. 101/12/17本人投訴消費者保護協會。
9. 101/12/21店家來電說明手機已修復,仍是銀幕故障問題,本人拒絕接受一隻屢修不好的手機,要求提供維修記錄,負責人以”內部資料不得公開”為由拒絕提供。
10. 101/12/25台中維修部楊經理致電調解,表示對於造成本人之困擾深感抱歉,允諾更換新手機,但本人使用之型號st18i(XPERIA-RAY)已停產,表示與上層機關協調後再給予答覆。
11. 101/12/26楊經理再次致電,表示本人可依目前SONY網頁販售之手機選擇符合需求之手機進行協商。
12. 101/12/27楊經理致電表示願意更換給本人型st25i(XPERIA-U)之手機,本人經過上網查詢、比較功能,告知當初本人購買手機以拍照810萬畫素及可另插記憶卡擴充為標準,選擇RAY,U這隻手機畫素只有500萬,內建8G記憶卡,可使用4G,且無法擴充,不符本人使用,要求更換LT22i(XPERIA-P),楊經理協商後表示本人需再貼3000元費用,最後協商破裂。
13. 本人提出目前3隻手機網路上公定公機比價(PC HOME)
st18i(XPERIA-RAY) st25i(XPERIA-U)
LT22i(XPERIA-P)
上市價 10900 6900 9800
目前空機價 6590 5890 7900
畫素 810萬 500萬 800萬
ram記憶體 512MB 512MG 1GB
主螢幕畫素 1670萬色 1600萬色 1600萬色
插槽 可外接擴充至32G 內建8G無法擴充
(可使用4G) 內建儲存空間16G
(可使用13G)
14. 本人以sony招牌之照相功能及音樂播放功能為最主要訴求,因此要求更換LT18I(XPERIA-P),如以目前空機價格計算,7900(p)-6590(RAY),金額應為1310,非SONY公司所說的3000元。
因協商不成,本人深感SONY公司對於消費者保障不重視,無誠意處理,另外要求耗時費、精神損害賠償,本人可提供之證據及數據如下。
1. 本人家住東海,來回奔波至公益店總共8次,每次來回車程+等候時間約2.5小時。
2. 每次使用代用機和送修手機,來回設定時間每次1小時,共8次。
3. 準備投訴資料共花費4小時。
4. 電話往返超過15次,共約2小時,建議調閱通話紀錄。
5. 總耗時時間為20+8+4+2=34小時。
6. 本人身為結核病個案管理師,以私人時間兼任講師資格每40分鐘講師費800元計算,時薪應為每小時1200元,SONY公司應賠償本人時間費用1200*34=40800元,不包含使用低階手機造成的困擾,及修不好的手機一隻加上無價的精神損失。
經舉證說明,最後本人訴求為
1. 更換新手機LT18I(XPERIA-P)或
2. 賠償損失40800元。
............說穿了,我的訴求還是很合理的要求他們陪我一隻價值差不多的手機,很過分嗎?
以上。事件尚未落幕,101/12/27致電消保會,表示仍在處理中,101/12/17投訴蘋果日報無下文,101/12/28致電,蘋果表示記者很忙,要排隊等候。
我花了9個月的時間承擔自己買了一隻容易當機的手機,在花3個月的時間登後手機修復,最後花了好幾個小時的時間整理資料,時在不差在花幾天等候最後的結果,要的,只是一個公道。
各位大大、請問有沒有送修手機到神腦的經驗?
目前我有隻SONY 手機從今年9月26日突然充電完不開機、
我送修神腦門市、噩夢的開始了!過沒幾天接到神腦工程師的電話!
工程師說:我的手機有摔機主機板IC板損壞報價1萬多!
我:天呀!今年3月買的在保固內要1萬多嚇人呀!
我沒辦法接受我就說要退修、沒想到我10月中才拿到我退修的手機(經過了半個月)為什麼那麼久???
我到神腦門市拿時我跟他說我要我主機板損壞的照片、工程師也傳了照片到門市我拿到照片!
也拿照片去外面有維修手機店家詢問這是摔機造成的嗎?門市工程師一看說這是拆會的~
摔機面板會破(我的面板都沒破)要壞的那麼小的晶體應該整個外殼壞得很慘才有可能壞!
下面損壞的照片~


損壞就那個正方形的玻璃晶體~
後來過不久我再拿去門市再送修請他們工程師跟我聯絡!
再過不久~~~~~~~
打來了~
我跟工程師說我手機損壞照片拿去外面維修行看都是說拆壞的~不是摔機的!
工程師也沒說什麼也沒否認是拆壞的說法~他也接單的~工程師說他要幫我再送原廠(??)
修修看~過沒幾天~打來說1850元可以修要不要修!
我想說不想計較花錢了事~說好修~
神奇的事情發生了~
過沒幾天~
神腦打來工程師說: 先生不好意思~你手機原廠判定手機主機板受潮無法修復~~
什麼~什麼~主機板受潮會不會太誇張~從摔機現在說受潮~
我問工程師:請問這樣的說法你會接受嗎?吞的下去嗎?
他回答:我當然不接受也吞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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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大大你們吞的下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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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請工程師再送修一次~沒多久又打來說真的無法修復
我說好吧在退修~(這次也等很久才拿到手機)~
後來決定跟神腦官網上留客訴文
真好過沒幾天~~接案的工程師又打給我說公司有看到客訴~
問我想要怎麼樣!我跟她說我只要手機可以正常使用就好~(這個要求會很過分嗎?)
他說手機再送回在修修看~以客訴案件方式處裡~
過了1星期接到電話
工程師說主機板真的沒辦法修~
我跟她說事情發生到現在也客訴了~都沒辦法處裡連主管一通關心電話都沒有~
現在是怎麼樣!請你們經理打給我~
工程師說:我們中區經理去大陸開會~
我:你們副理呢
工程師:他很忙我再請他打給你
等----------左等右等----------
2星期過了~
12月分了~
我到官網查送修進度~
12月21送回門市~
想說應該門市會打給我叫我去取手機~結果~一通都沒有~
我隔天直接衝去門市詢問、門市小姐翻一翻拿給我手機~
我並詢問說奇怪工程師沒有通知維修狀況~門市小姐很好的
打電話詢問客服、客服說工程師排休~下星期一再請工程師跟我聯繫~~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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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
聖誕節~打來說~我們只有幫忙原廠做代送也沒有說一定修的好~
不能修就不能修~
我:我不想跟你吵、請你們可以做決定的跟我說
工程師:會退件是我們主管說要退的~
以上有電話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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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後也耗了3個多月也送修3~4次~浪費我那麼久的時間和精神~
只不過不開機~就可以搞成這麼精彩
神腦的處理方式是這樣~~~~~~~~~
有大大手機送修到更糟嗎?
有需要連署發一下嗎?哈哈~
以上發表為情緒抒發並請有辦法協助處裡的人幫幫忙
保固期內的東西維修都會柪成"因為你使用不當,
所以人為因素不在保固範圍內",然後叫你付錢。這個我覺得真的很離譜,
我送回SONY公司維修倒是沒有跟我收費,但是一樣修不好,誰受的了阿?
感覺上現在SONY就是隊克人超級客氣,但是不管修什麼都修不好,反正就是拖拖拖,
拖到保固期過了之後,一切的事就都是消費者的事了,
所以,他們"很客氣的沒有誠意"這是我的觀感。
一般賣手機的門市就更不用說了,一定跟客人說,智慧型手機是消耗性產品,大概一年就差不多了,
一訂鼓催客人換新機,真的很奇怪,人家IPHONE怎嚜用了2年都不會有"使用期限到了"的問題?
所以說起來,真的就是產品不好,想當初我也是因為喜歡SONY的照相功能,
才會選擇SONY的手機的,結果搞成這樣,我真的很失望,要再買手機,我一定花多點錢買IPHONE,
這3個月來的精神損失和遭受的這一切,根本沒辦法用價錢來衡量!
周小胖TB CENTER wrote:
申訴新宇科技服務股份...(恕刪)
周小胖TB CENTER wrote:
申訴新宇科技服務股份...(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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