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最近在了解台灣大哥大的綁約問題時.產生很大的疑惑
客服人員的說法 也相當令人懷疑
想請問各位朋友是否有類似經驗
我在2010/2時 與台灣大哥大簽了一年的CATCH 99行動上網合約(月繳99元)
理應在2011/2到期
但當時由於選擇續約iphone 3GS
於是便在門市辦理提前續約 時間是在2010/5
當時選擇的方案是(語音通話699加行動上網699)
因此 開始每個月繳納699的行動上網費用
而我原本以為這個iphone合約應當在2012/5到期
2012/5之後 我還是每月繳交699元的行動上網費
後來覺得有點貴 想想還是去調降iphone的行動上網費話
於是打到188專線
但令人困惑的答案是: 不行!
原因是iphone合約還在進行中
對於這點感到非常納悶 因為先前一直認知2010/5~2012/5走的是iphone合約
所以才需每月繳交699行動上網費用
於是我把這個認知告訴客服
結果得到的回答是
{我們的規定是先走舊合約 也就是先生您在2010/5~2011/2走的是catch 99的網路合約 從2011/2~2013/2才開始走iphone合約}
聽到這個我更疑惑了 於是問客服
{所以你的意思是 其實在2010/5開始是可以先逐月繳99元 直到catch99的合約結束後 再開始月繳699,進行iphone合約}
客服人員
{是的}
{那當初為什麼門市承辦人員沒有告訴我}
客服人員
[那我幫你連絡門市人員 請他們跟您說明]
[我想我還是親自到門市了解好了]
關於這樣的說法
在我看來
其實是台灣大哥大的門市人員根本沒盡到妥善告知的義務
讓我了解 合約的實際進行方式與狀況
更沒有讓我知道 其實可以先繳99元的月租費 等到catch99合約結束後
再開始繳交每月699的月租費
而不是讓最後我得交33個月的699網路月租費 (從2010/5~2013/2)
的確 我從2010/5就開始使用行動上網
而且傳輸量也是達到吃到飽等級
但這完全在台灣大哥大讓我以為我在進行iphone合約的前提下 才發生的事情
若是當下他們告知我
實際上先進行的是catch 99合約 而我可以選擇catch 99上網,而非立即將合約轉換至699吃到飽
那麼我在行動上網的使用頻率上也會有所不同
對我來說 這種行為根本是欺騙
在我有選擇月租費權利的時候(也就是在進行catch 99合約時(2010/5~2011/2)) 隱瞞相關訊息
等到我沒有選擇權利時 才跟我說當初我先進行的是catch 99的舊合約
我可以理解提升業績對每間公司來說很重要
繳3個月的99元月租費+33個月的699月租費
確實比繳12個月的99月租費+24個月的699月租費多了5400元的營收
但用這種刻意隱瞞重要訊息的方式 是相當不合理的
關於這種情形 有其他朋友有類似經驗的嗎
請跟小弟我分享一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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