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台灣大哥大有個續約的規則,就是在約滿前六個月可以提前續約
以我的時間來看,也就是要到明年1月才可以提早辦新手機。
但最近看了版上很多Galaxy Note的文章很心動,於是到通訊行詢問提早續約的可能性。
到台灣大哥大特約門市詢問,小姐果然還是說要等到合約結束前六個月才能提早續約。
到三星特約門市詢問,那邊的小姐卻說我的合約適用提早續約,也「不用預繳」,因為我之前這段時間的費率夠高。
我很納悶,為什麼同樣的合約在不同的店家會有不同的狀況。
以我的認知,台灣大哥大在合約到期前六個月辦理續約的話,2年的合約是從續約當日開始從新計算。
我在想,三星特約門市的狀況,會不會是把新約跟舊約的時間合併累計呢?(也就是未到期的約要再加上2年新約,並不是從新計算,合約期間整個拉很長.....)
而且照理說電信業者應該會希望使用者預繳吧.....
請版上有經驗的大大幫忙解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