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到通訊行申請上網吃到飽,沒有要續約手機,行員告知可以幫我辦學生方案,通話跟網路費可以半價,
綁約30個月份,會比較便宜,過幾天後,通訊行打電話來請我先去繳違約金!?並說他們會幫
我們繳違約金的費用~
想說也太奇怪了,上網爬文了一下,才知道原來通訊行要賺取手機優惠
我目前情況是,還沒去繳違約金,但是有跟通訊行簽辦理門號的約了
請問我現在該如何做比較好呢?
1,去跟通訊行說違約金我自己繳,但我要續約購買新手機
2.取消這次方案
如果我沒把違約金繳清,是不是通訊行就沒法續約?當時簽的約就無效呢??
請大家幫幫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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