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在公館一家通訊行辦理野火機 跟老婆一台 我一台
老婆門號轉移不用花錢 我的門號續約還要5千多元
手機用不到六天就出現很多問題拿回原店家 跟他說明白 我手機出現很多問題 比方無故當機
我直接跟你買斷這隻手機 門號續約可否退掉 店家回答說一個月內可以退續約
手機他說要拿回聯強維修 回來後再補差價 門號續約可以退掉
第一點店家沒開發票給我
第二點店家叫我簽一份取消續約方案的文件
第三點店家說九月16號就會退掉 <可是我到今天問客服說我還有合約在>哪就表示店家沒有把我退掉
第四點我要在取消續約單子上面寫一條 如有違約金 店家自行吸收 他說寫這一條沒辦法幫我退成功
第五點我要跟他拿回當初續約簽單 他們說在公司
ps:我今天還有打電話給店家 他回答電信公司代辦人員還沒處理好
我跟他們說明天我就要知道 是否有退掉續約?
我在電信公司也待過 不可能退續約還不用繳交違約金....
請各位鄉民我要如何處理這樣問題 提供一些意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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