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辦了全虹的手機,由於不常使用所以想停止租約。
結果電信業者回覆一定要帶包含身分證的雙證件才能退租。
我打電話問NCC也的確有這項規定。
我是覺得這項規定非常不合理,雙證件我可以接受,申辦時需身分證我也可以接受,
但是為什麼退租一定要用身分證呢?
退租有需要審核身分如此嚴格嗎?
現在我的身分證不小心被我母親帶出國去,可能要好幾個月才能拿回來。
我的工作地點又不在我的戶籍地,辦理新身分證有困難。
我出示兩張駕照、健保卡、護照,都不能辦理退租,這是什麼道理?
就一定要我請假重辦身分證才能辦理退租。
在我辦理退租之前就只能任由電信業者對我沒在使用的手機持續收費,這樣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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