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1/06/27 15:25 台北市消保官上週要求美商Google,
必須針對手機應用軟體,訂出退費機制,期限是今天(27號),
台北市法規會上午接到Google說明,不過Google仍表明,
拒絕給予手機應用軟體七天鑑賞期,並揚言暫時停止對臺灣消費者,
銷售付費軟體,法規會主委葉慶元今天(27號)表示,
Google以停售付費軟體,顯然是意圖綁架消費者,換取拒絕遵循法律特權,
北市府決定裁罰Google一百萬元,再度令7月1日前改善,否則再加重罰。
(林麗玉報導)
這件事情是這樣的...(以下)
台北市政府於日前要求AppleStore以及AndroidMarket放寬app購買退費機制
退費有效日期為7天 否則將依法開罰數十到百萬元不等...
apple公司於上週允諾配合市府法規 7日內退費機制(其實apple本來就沒限定退費時間 但是有限定退費條件)
google公司於今天(27日)上午以電話通知市府拒絕配合並同時將付費軟體全面下架(僅台灣受影響)
由於google台灣辦公室設立於台北市內 受市府法規管轄 所以台北市政府重罰100萬元
並限期於7月1日前改善 否則將再度開罰
台北市政府27日發佈的新聞稿
不知道大家對google的退費機制看法為何?小弟有一個fb民意調查想問問各位

請問您對於Android Market上的退費機制有何看法? ex:Apple Store提供7日內不滿意退費機制.
是15分退?24小時退?3天?7天?還是死不退??
另外一問...手機的地區設香港有沒有搞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