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所有產品送修不都是標綁同一個問題保固三個月嗎?
99年3月份送修一台傳真機,花了2500元(換了掃描器也順便修了前、後偵測器)
客人取回一直都沒有使用,最近拿出來要用卻還是不能進紙
又送回來……還一直抱怨!修好又花了那麼多錢結果要用卻是不能進紙
一直重覆!一直重覆這句話【修好又花了那麼多錢結果要用卻是不能進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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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卻有話要說:
1.99年3月份修理至今已經快超過一年又二個多月了,就算你有用現在又故障
已經是超過了保固期限了。這部份我想沒有任何一家廠商願意無條件維修吧!
2.取回一直未用,直到你想用才拿出來用…但確發現不能用…
難道是我叫你不要用嗎?
唉…真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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