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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封我朋友被客人客訴的客訴信

您好
我在新XXX路X段XX號的亞太電信特約店購買NOKIA原廠的傳輸線一條(USB轉MICRO
USB 價格為390) , 回去後發現與所需的接頭不同(我需要的是MINI USB) ,並找到有
相同的可以替代, 由於產品尚未拆開(購買時即無包裝, 保持我所購買到時的原樣),
故帶發票前往要求退貨,店員推說, 廠商也不會給他們退,而且要回原廠檢測才能證明
產品沒有壞(只是一條傳輸線而已耶? 不就插上去試接一下訊號而已嗎?) 一再堅持不
能退貨, 只能換"正確"的商品, 也不讓我換等值的其它商品。

雖然是本人的疏失, 金額也僅390元, 但是我產品未拆封也帶了原發票, 產品確定沒
問題, 也可以接受你們把東西退回原廠確認無誤再退錢? 且我也並未堅持一定要退錢
? 亦可接受更換等值的商品, 但是非常不能接受我一再退讓, 店員卻得寸進尺地強迫
我重複更換一個我已經有可以替代而且明顯比市價貴很多的產品呢?

此外, 既然都能換不同型號的商品了, 為何不能換等值的其它商品, 若我需要的東西
價格較高,也許可以補差額丫?

請貴公司約束一下貴司加盟業者的態度, 並給我一個可以接受的答覆, 若三日內未回
覆我, 我會前往該點更換所謂"正確"的商品, 按照店員的陳述,要求你們請NOKIA原廠
在收件日起10天內檢測完畢後, 以正式書面回覆並加蓋公司大小章,證明原本的商品
無瑕疪,或是舉列出該產品的瑕疪問題, 收到書面文件後,我用原價390加買原本的那
一條!

如果你們店員做不到我的要求, 在法律上就不只是賣買糾紛, 而是另外一回事了喔~
到時就再看看吧~


這封是客人寫給亞太的..
我朋友PO給我看的時候我還看不太懂他想要幹麻
我朋友說客人跟客服講的都有變造過事實
以下是現場經過 我朋友轉述給我的

此位客人來到現場買傳輸線 帶了一台HTC某 MIRCO USB的手機
跟我朋友說他要這種型號的傳輸線
我朋友就拿了一條原廠給他
晚上下班前(9點多) 客人跑來門市說要退貨
他說他買錯了
不知道HTC有分MINI跟MIRCO的
我朋友就跟他說 沒關係幫你換 MINI型號
不過因為太晚店裡已經沒庫存
有跟他保證明天一早可以換給他
可是客人不爽要退貨
說買錯為何不可以退
我朋友有跟他說公司的難處
需要送回檢測看傳輸線是否有損壞 才可做換新
但是客人不接受 還說堅持要退
到後來
客人好像覺得這招不行了
就跟我朋友說那我可以換八
我朋友就跟他說幫她跟公司說一下看能不能可以換等值商品
結果他又說為何不能退只能換
還不斷的搬出法律還吵
什麼民法阿
而且信後面還寫著不能做到他的要求到底是什麼要求?

我朋友都快氣死了

請問各位大大們
有什麼方法可以幫我朋友嗎?
還是有什麼錯誤的地方我們沒發現嗎?

補充一下
"店員卻得寸進尺地強迫我重複更換一個我已經有可以替代而且明顯比市價貴很多的產品呢?"
我朋友說他們店裡MICRO 跟MINI的傳輸線價錢一樣
他也不知道外面價錢是怎樣
他那樣寫我朋友一定要受理嗎?
2010-08-11 11:50 發佈
只要客人物品並無損壞,且無拆封跡象~
一般而言,攜帶發票是可以直接以『銷貨退回』方式,退錢給客人!
這是很簡單的會計科目~
可能是版大朋友所服務的店家,並沒有教導人員『銷貨退回』這個程序吧!
雖然,有時候買東西,退錢或換貨有絕大多數的機率是看該店的服務人員!
不過客人絕對有權力作退貨的動作~

s323714 wrote:
只要客人物品並無損壞...(恕刪)



所以意思說

只要對商品不滿意實體店面都可以這樣退的嗎?


s323714 wrote:
只要客人物品並無損壞...(恕刪)


不好意思, 我想舉手發問一下....
您所指的"銷貨退回"是消費者的權益, 且是可以爭取的部份
這一點是在哪一個法條上有註明?? (小弟才疏學淺)
消保法所規定, 實體店面的退貨範圍不是只有"物品瑕疵"方能退貨嗎??
那~~依據您所解釋的範圍
所有的消費只要持發票+未拆封物品都是可以合法且強力要求店家退貨, 是吧~~~
若真是如此的話, 那就真是消費者的一大福音
若非如此的話, 那就有需要請您再解釋清楚一下, 讓大家釋疑
讓大家不要有錯誤的觀念
小弟誠心請教~~~

個人猜想, 消費者因為在別的地方買到更便宜的傳輸線, 因此想要退回貴的那一條的錢
至於消費糾紛及民事糾紛....恕小弟愚昧, 小弟真的看不太出來
只能看店家想不想繼續耗下去
有錯請指教~~
個人感想..
如果你是賣東西過活的~基本上你還是算[服務業]..
如果服務不好..很容易...關門大吉..

以此為前提...所以各大飯店.各大有名的商店都是以服務好為口碑的...

這樣你還不讓我換嗎....

ps:前提..東西未拆之下.....

acky wrote:


不好意思, 我想...(恕刪)




對阿~我認同+1

不然這樣很多可以鑽漏洞

我手機沒電去跟店家買旅充

等到我回家可以充電後 再拿原本買的旅充去跟他說

我家已經有一個了 買錯要退貨

這樣不就消費者永遠賺到

這樣的例子不知道合不合理?
carzyman wrote:
個人感想..如果你是...(恕刪)



可是我朋友是好好的跟他說

他也有公司的難處

而且並沒有跟他說不幫她換只是客人不接受KINI跟MIRCO傳輸線是同價錢而已

*我朋友跟他的同事態度都超好喔*
acky wrote:
不好意思, 我想舉手...(恕刪)


板主的案例,
客人無拆封,無使用,
是可以退貨退款的!
哪個銷售服務業會這麼樣跟消費者刁難!
買錯東西的狀況經常會有,
只要未始用,都是應該退款。
得罪客人是服務業大忌!
而且看起來這位客人並非奧客!
該公司的檢測手續也是不合理,
客人都為拆封使用,
如何證明產品試銷費者造成問題?
當時出貨是否有對等證明給消費者?
這個案子到消基會,結果一定是商家退款給消費者,
搞不好還會有賠償金喔!
就退給他吧~

雖然只是一條傳輸線~

不過這樣的客人~

就算給我賺個幾千元我也不要~

三不五時回來給你亂一下~

這種人最討厭了!!!
叫你不要你還硬要~ 就說我要吃臭豆腐了啊~ 還硬買豬血糕~
又是一個白眼睛的客人,有板友說只要未開封使用都能退,未開封使用他怎知道買錯了?還有既然已使用店家又為甚麼要給你消費者退,EX.1你今天去7-11買了保險套回家使用後跑去店裡說太厚了感覺不好我要退可能嗎?EX.2你去KTV唱歌唱完了結完帳時跟服務生說你們今天包廂安排不符合我的需求我要退可能嗎?上述兩種若是都未使用怎知道不符合需求?店家不遵從就要搬法律等等的...怎麼台灣有消保法卻沒有"店保法"?政府一昧在保護消費者的同時有注意到店家的權益沒有?這樣的情況若是繼續下去我看台灣以後沒有人敢開店了吧,回到遠古時代要甚麼工具國民自己生產就沒有所謂的買賣糾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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