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在新XXX路X段XX號的亞太電信特約店購買NOKIA原廠的傳輸線一條(USB轉MICRO
USB 價格為390) , 回去後發現與所需的接頭不同(我需要的是MINI USB) ,並找到有
相同的可以替代, 由於產品尚未拆開(購買時即無包裝, 保持我所購買到時的原樣),
故帶發票前往要求退貨,店員推說, 廠商也不會給他們退,而且要回原廠檢測才能證明
產品沒有壞(只是一條傳輸線而已耶? 不就插上去試接一下訊號而已嗎?) 一再堅持不
能退貨, 只能換"正確"的商品, 也不讓我換等值的其它商品。
雖然是本人的疏失, 金額也僅390元, 但是我產品未拆封也帶了原發票, 產品確定沒
問題, 也可以接受你們把東西退回原廠確認無誤再退錢? 且我也並未堅持一定要退錢
? 亦可接受更換等值的商品, 但是非常不能接受我一再退讓, 店員卻得寸進尺地強迫
我重複更換一個我已經有可以替代而且明顯比市價貴很多的產品呢?
此外, 既然都能換不同型號的商品了, 為何不能換等值的其它商品, 若我需要的東西
價格較高,也許可以補差額丫?
請貴公司約束一下貴司加盟業者的態度, 並給我一個可以接受的答覆, 若三日內未回
覆我, 我會前往該點更換所謂"正確"的商品, 按照店員的陳述,要求你們請NOKIA原廠
在收件日起10天內檢測完畢後, 以正式書面回覆並加蓋公司大小章,證明原本的商品
無瑕疪,或是舉列出該產品的瑕疪問題, 收到書面文件後,我用原價390加買原本的那
一條!
如果你們店員做不到我的要求, 在法律上就不只是賣買糾紛, 而是另外一回事了喔~
到時就再看看吧~
這封是客人寫給亞太的..
我朋友PO給我看的時候我還看不太懂他想要幹麻
我朋友說客人跟客服講的都有變造過事實
以下是現場經過 我朋友轉述給我的
此位客人來到現場買傳輸線 帶了一台HTC某 MIRCO USB的手機
跟我朋友說他要這種型號的傳輸線
我朋友就拿了一條原廠給他
晚上下班前(9點多) 客人跑來門市說要退貨
他說他買錯了
不知道HTC有分MINI跟MIRCO的
我朋友就跟他說 沒關係幫你換 MINI型號
不過因為太晚店裡已經沒庫存
有跟他保證明天一早可以換給他
可是客人不爽要退貨
說買錯為何不可以退
我朋友有跟他說公司的難處
需要送回檢測看傳輸線是否有損壞 才可做換新
但是客人不接受 還說堅持要退
到後來
客人好像覺得這招不行了
就跟我朋友說那我可以換八
我朋友就跟他說幫她跟公司說一下看能不能可以換等值商品
結果他又說為何不能退只能換
還不斷的搬出法律還吵
什麼民法阿
而且信後面還寫著不能做到他的要求到底是什麼要求?
我朋友都快氣死了
請問各位大大們
有什麼方法可以幫我朋友嗎?
還是有什麼錯誤的地方我們沒發現嗎?
補充一下
"店員卻得寸進尺地強迫我重複更換一個我已經有可以替代而且明顯比市價貴很多的產品呢?"
我朋友說他們店裡MICRO 跟MINI的傳輸線價錢一樣
他也不知道外面價錢是怎樣
他那樣寫我朋友一定要受理嗎?
s323714 wrote:
只要客人物品並無損壞...(恕刪)
不好意思, 我想舉手發問一下....
您所指的"銷貨退回"是消費者的權益, 且是可以爭取的部份
這一點是在哪一個法條上有註明??

消保法所規定, 實體店面的退貨範圍不是只有"物品瑕疵"方能退貨嗎??
那~~依據您所解釋的範圍
所有的消費只要持發票+未拆封物品都是可以合法且強力要求店家退貨, 是吧~~~
若真是如此的話, 那就真是消費者的一大福音
若非如此的話, 那就有需要請您再解釋清楚一下, 讓大家釋疑
讓大家不要有錯誤的觀念
小弟誠心請教~~~
個人猜想, 消費者因為在別的地方買到更便宜的傳輸線, 因此想要退回貴的那一條的錢
至於消費糾紛及民事糾紛....恕小弟愚昧, 小弟真的看不太出來
只能看店家想不想繼續耗下去
有錯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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