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第一次碰到,不知道這樣是否合理。最近買了一支LG的手機(GC 900),買來就發現重大問題,無法接聽和撥打,拿回通訊行,他說換新機的機會很大。回家後查看網路發覺這支手機的問題真不少,於是就想如果換回新機想把他退回買別支,但是問題來了,換回新機是未開封的手機這樣不是等於全新的嗎?為何這樣退回還要折價,這樣對於消費者不是很不公平嗎?明明是買到瑕疵品才要退回的,不是無緣無故訂了反悔的,有人可以解釋這樣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嗎?(我有打電話問別家通訊行,他們也是說會折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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