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k is an idiot wrote:
補什麼充什麼是否決...(恕刪)
不要再對樓主這樣兇啦! 其實世上還是有很多"不懂法律"而 "無意"觸法的 雖然是錯的 有時候也覺得蠻可憐的

我相信如果樓主第一時間"明瞭"這樣佔便宜的事是有可能觸法的 他一定不會這樣做 (拜託 一百多筆交易 占20萬便宜 還可能觸法 太麻煩了 20億可能考慮一下)



結果華碩去告樓主 (可能是侵占 詐欺 網路駭客....) 檢方"蒐集"了足夠證據 請法官開搜索票(法官也認為有犯罪事實) 然後就現在這樣了...
聖神山 wrote:
我先不管你的消費行...
偵查中案件就是偵查不公開,也千萬別公開談論案情相關訊息
沒聽過一句話:你有權保持沉默,你所說的一切話都會成為呈堂證供"
你現在的一言一行,都在影響"犯後態度"的分數
司法還是回歸司法,該請律師就請律師
好好的與律師討論,照實跟你的律師說明前因後果
以及之前的筆錄、被搜走的事證,第一次出庭的所有談話
讓你的律師有最多最正確的資訊來制定訴訟策略
還有你任何公開的發言前,或是要做任何行動
請先徵詢過您的律師!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