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夫胖達 wrote:誤導!應該說,在台灣,當廠商是很幸福的,只有七天可以退換貨,還是猶豫期。
在台灣當消費者真幸福...(恕刪)
如果像先進國家,用了一個月不滿意,都可以退貨,用壞了也是,那台灣的廠商要怎樣過活?
然而,外來的廠商,像好市多,家樂福,在台灣依然堅持他們一個月可以退換貨的傳統。他們有比較不會賺錢嗎?反而生意更好。像買萬元以上的產品,我都會到好市多,家樂福去買。
功夫胖達 wrote:誤導!應該說,在台灣,當廠商是很幸福的,只有七天可以退換貨,還是猶豫期。
在台灣當消費者真幸福...(恕刪)

lap1221 wrote:
多看幾篇樓主的文章就知道了...(恕刪)

sdfhklnm wrote:
誤導!應該說,在台灣,當廠商是很幸福的,只有七天可以退換貨,還是猶豫期。
如果像先進國家,用了一個月不滿意,都可以退貨,用壞了也是,那台灣的廠商要怎樣過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