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事主不是鄉民
付出的時間與金錢是否值得就看樓主自己衡量了
是我的話我就告了
我連遊戲帳號被盜用都願意開車跑去汐止申請資料再跑去家裡附近的派出所提告了
告了是給自己一個交代~至少讓自己知道自己沒對不起自己
假如這樣,那網拍也不可能盛行,在上面交易還是有保障,只不過蒐證比較麻煩
我買賣高價商品,賣出出貨前一定「全程錄影」(先將商品外觀拍一輪,操作作動也跑一下,再完成包裝封箱),買入時開箱也是。確保我交付的商品狀態,以免對方收到之後他造成的瑕疵變成我的責任,很難釐清。
請查一下「瑕疵擔保責任」的相關案例
對方跟你說「真的很新」,但你只要提出鏡頭已嚴重磨損來證明不符合描述即可。
建議你直接來硬的,通知對方,你不打算走消保官程序,直接請他準備收傳票開庭:
1. 開庭請他到高雄來出席
2. 有相關案底跟著他一輩子
3. 你會提出由敗訴方負擔你的律師費
光第三點幾萬塊的損失,比實質的損害賠償更嚇人,讓他不敢跟你543的
還有,如果他想先跟你解決這事,你的底線是:
1. 直接退貨退款
2. 運費和匯款手續費由對方出
絕對不要跟他囉嗦,辦不到就不合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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