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我是店家...既然我是專業車商,我會試著證明傷痕是新傷還是舊傷..再派小弟去試車的路線看是否有跡可循 (你不可能環島用試車的方式吧)如果不能證明....就算我們店家倒楣....然後以後有人試車我就在客人開出去前請客人寫保證書....或是請人跟著試車的人....gn00654348 wrote:在夢中~我走在路上看...(恕刪)
不合理!照這樣說的話....殺人都殺人了...幹嘛要有過失殺人一詞?何況這件事還沒證明人是他殺的.....(不...應該說還沒證明凹痕是他摔得...)GaryROC wrote:同意+1這位大大你以...(恕刪)
marx1964 wrote:同意+1店家拿出展示...(恕刪) 你的想法真的是太淺了展示機是給人家試玩的今天你玩壞了摔傷了難道不用負責任嗎如你所說 請你去將所有展示機玩壞摔傷反正他們本來就應該承擔風險你站的住腳 你消費者是老大請你去破壞後PO張圖看看看你戰勝店家的英姿如果你敢PO圖也贏了店家用壞不用負責小弟我在此跟你道歉如果不敢就不用拿那破觀念出來說嘴
展示機的用途好像是要讓客戶多了解手機...不小心摔到且真的因此摔出問題了...這我也覺得賠是正常的,但是重點應該要確認是否是自己幹的吧...不要吃悶虧mrfriendly wrote:人家好心拿東西給你試...(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