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475368 wrote:
所以我沒騷擾到你 ...(恕刪)
建議你把對方設黑名單
會讓你比較清淨
我都把他黑名單了
CUFOX wrote:
那位仁兄的確試圖表現自己很懂,
他有說過已進行搜索不起訴的可能性極低,
但他被問到過去不起訴或無罪的比例是多少卻答不出來,那時我就看破他程度了。
CUFOX wrote:
另外,他對於犯行犯意的分析的瑕疵我在392樓也反駁過囉。
Josh.Tsai wrote:
感謝18631119兄的肯定。法律實務博大精深,小弟只是略知皮毛而已。
畢竟本案的資訊不夠完整,很多都只能從樓主貼文中推測,所以小弟的發言也保守些。除了希望幫上樓主以外,也讓有興趣、願意花心思時間看的網友們能多一些基本法律觀念。標上顏色已經暗示(明示?)很多事情了。
Josh.Tsai wrote:
有不少實例,事務所接到類似這種輕罪的委任,隨著律師深入研究,才發現事情並不像委託人一開始講的那麼單純,讓律師的時間心力,不是用在擬定訴訟策略、跟被告/檢察官攻防,而得先花上好大一番功夫跟委託人"溝通"。
聽說過很慘的狀況:律師(年輕沒經驗,太相信委託人,或許也是他查卷調閱證據不夠完整)在庭上被檢察官拿出被告的言語/文書紀錄,狠狠打臉,造成原本的訴訟策略和答辯方向完全失效,甚至被法官問:辯方律師瞭解案情嗎?
休庭時,委託人只是淡淡的說: "阿我覺得這個沒很重要,所以就沒跟你講...我怎麼知道這些東西他會留著...."
Josh.Tsai wrote:
抱歉這有點離題了,還是老話一句,希望樓主把找民代媒體、看文發文的心力時間,拿去找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