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ZZANC wrote:你說你7點55分到那處理完超過8點你要不要付加班費給他們?一副消費者就是老大的噁心態度,還要上網取暖討拍0分標準三寶飯 如果公司規定服務到8:00,那消費者7:55到沒關門就是要服務,超過8:00加班費是公司跟員工的問題關消費者何事?台灣人就是太奴了,自身的權益都不敢爭取。
song945 wrote:55分到,拿單給你寫...(恕刪) 剩五分鐘不能寫單?那剩十分鐘可以寫嗎? 差五分?剩半小時可以寫嗎? 差二十五分?既然都寫營業時間是 8:00 了為何在營業時間內不能服務?要這樣那乾脆在門口貼 本點營業時間 7:55 就好~
1.版主都說是與前面店家(經銷商)員工的爭執,為什麼覺得矛頭一直針對htc??(原來前面是經銷商後面是外包,尤其後面是外包這是怎麼打聽出來的!!?版主不說我還真不知道)2.像版主所說,如果每個人都依自己的時間為主那到底誰的才是對?難道都要搬原子鐘在店家放??每分每秒報時?基本上服務人員會爆出這樣的話語,應該是有受到什麼樣子的刺激吧,各行各業都是辛苦的往往互相體諒彼此或是口氣和平點,能得到的服務可能會更多,我想版主應該了解的到這其中的道理吧?!而您舉的例子買賣關係到的是,或許有些店家會為了賺錢而加時服務,但我本人也遇過打烊前店家告訴我已經在收了,也只能鼻子摸摸找下一間或找時間再來,難道跟他吵你會得到更多?
不接單的原因是因為處理完會超過下班時間某些店家或行業會基於服務客戶而一樣處理到完畢但不配合消費者的店家做法也只是剛好而已如果情境改成樓主7:55分到櫃檯人員很客氣的接待您並且開始寫單子寫到8:00時也很客氣的告訴您:不好意思我們下班了,明天請來繼續辦理這樣樓主有沒有覺得舒服一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