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現在起號召全台灣所有人都上璨坤網站買東西買來後全都拆一拆,然後全部在7天內再說跟自己想的不一樣所以全部都退一退然後我猜璨坤差不多就準備倒了有些店家為了防止相關情形畢竟每間店的性質或客源、還有商品等因素都不盡相同所以也會有合法上的相關規定人家既然有標明了試用期、猶豫期、鑑賞期本來就有所不同主要是因為商品的不同像衣服類的就會要求標籤不能剪、不能下水那你會把衣服標籤剪掉然後下水洗過,再跟賣家說啊我沒下水洗過怎麼知道衣服狀況耐不耐洗現在跟我想的不太一樣所以我想退貨不行嗎?電子商品沒尺寸問題,所以拆封後除非商品本身有瑕疵,不然都已不是全新品有瑕疵當然要免費處理,但如果沒瑕疵而是使用者習慣個人主觀問題那就不一樣了然後像華碩本身店的性質和通路就有點不一樣了人家收回去後可以看產品本身是不是真有問題,沒問題可以再重新用新包裝來賣你要通路商自己去私下替各品牌重新包裝再拿出來賣嗎?這樣反而才會有問題吧而且現在換做是你,花同樣錢你會去買一個別人拆過然後不知為何退回的商品嗎?我的話要選也是選全新未拆的在討拍前先分清楚各商品、店家等性質的不同還有試用期、猶豫期、鑑賞期的差異吧而且人家也不是說不處理員工也是照流程和公司規則處理只是因為自己沒搞清楚各商品、店家等性質的不同還有試用期、猶豫期、鑑賞期的差異所以連1/10也不願意付擔這...消費前還是先搞清楚各家規定吧乳香氏家 wrote:話說華碩的ZENFO...(恕刪)
如果是小本生意就算了!一個在台灣3C市場的大企業玩不起網購我看就不要經營這個區塊吧!徒增困擾!看看"Costco好市多"(實體店面)看看"PCHOME"尤其是"Costco好市多"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3044198
neilsister wrote:講權益也要講道理,不是有錢的最大去牛肉"麵"專賣店說你要吃牛肉飯人家寫的清清楚楚是猶豫期,偏要說是鑑賞期就不能拆封不能過電然後說消費者是老大? 店家有先訂出規矩那就是照店家的規矩~~店家有說物品一開封就不能退貨~~那要去這家店買的消費者還要去這家買就要自己承擔~~但歐美的規矩不是這樣訂的~~PCHOME的規矩也是照歐美的規矩來~~所以我推薦大家到PCHOME買東西~~PCHOME到現在還沒倒~~反而是台灣的網購龍頭~~人家怎做到的?歐美的數不清的店家怎活下來的?
肚子三層非一日之饞 wrote:如果堅持七天是"無條...(恕刪) ==>加上很多通路為了爭取消費者,自己擴大解釋(提供高於法規限制的服務)有哪一家網購業者這麼好啊?可不可以舉例證明一下你的說法?還有除了消保官的說法我才採信其他我都認為是個人的見解不具任何實質效力
真的是無言,七天鑑賞期真的跟試用期差很大好嗎!尤其是電子產品跟衣物,除非東西有瑕疵,不然人家的相關內容都有寫明白了,將心比心吧,如果是你自己會願意拿到別人試機後卻沒瑕疵而退的的東西嗎?這樣的店家的東西我也不敢買。
就法律層面來說!各網路賣場是否在訂單成立時,最後有一個"我同意"的按鈕?!這樣才訂購單才算成立!這代表什麼意義?!上法院,這點你就先輸了!所以說,真的錢難賺,消費前先仔細看清楚,想清楚,別拿自己錢開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