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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喔,燦坤快3

哈哈真的是取暖失敗


東西沒瑕疵,小弟讚成前面多位大大說的,

因為個人使用習慣不合就要退時在很奧客

且都開始算保固了,誰願意買那隻退的

就跟買進口車一落地馬上折價是一樣的
從現在起號召全台灣所有人都上璨坤網站買東西
買來後全都拆一拆,然後全部在7天內再說跟自己想的不一樣所以全部都退一退
然後我猜璨坤差不多就準備倒了

有些店家為了防止相關情形
畢竟每間店的性質或客源、還有商品等因素都不盡相同
所以也會有合法上的相關規定

人家既然有標明了
試用期、猶豫期、鑑賞期本來就有所不同
主要是因為商品的不同
像衣服類的就會要求標籤不能剪、不能下水
那你會把衣服標籤剪掉然後下水洗過,再跟賣家說啊我沒下水洗過怎麼知道衣服狀況耐不耐洗
現在跟我想的不太一樣所以我想退貨不行嗎?

電子商品沒尺寸問題,所以拆封後除非商品本身有瑕疵,不然都已不是全新品
有瑕疵當然要免費處理,但如果沒瑕疵而是使用者習慣個人主觀問題那就不一樣了

然後像華碩本身店的性質和通路就有點不一樣了
人家收回去後可以看產品本身是不是真有問題,沒問題可以再重新用新包裝來賣
你要通路商自己去私下替各品牌重新包裝再拿出來賣嗎?這樣反而才會有問題吧
而且現在換做是你,花同樣錢你會去買一個別人拆過然後不知為何退回的商品嗎?
我的話要選也是選全新未拆的

在討拍前先分清楚各商品、店家等性質的不同還有試用期、猶豫期、鑑賞期的差異吧

而且人家也不是說不處理
員工也是照流程和公司規則處理
只是因為自己沒搞清楚各商品、店家等性質的不同還有試用期、猶豫期、鑑賞期的差異所以連1/10也不願意付擔
這...消費前還是先搞清楚各家規定吧

乳香氏家 wrote:
話說華碩的ZENFO...(恕刪)
嗯..大家蠻熱烈討論.....
看來3C商品一定要做好功課,
摸過實體機,
再決定是否購買。
以樓主心態(試用)....爭議性很大(一堆文字遊戲 看了都頭昏昏了)

neilsister wrote:
講權益也要講道理,不是有錢的最大

去牛肉"麵"專賣店說你要吃牛肉飯

人家寫的清清楚楚是猶豫期,偏要說是鑑賞期

就不能拆封不能過電

然後說消費者是老大?

店家有先訂出規矩那就是照店家的規矩~~
店家有說物品一開封就不能退貨~~
那要去這家店買的消費者還要去這家買就要自己承擔~~

但歐美的規矩不是這樣訂的~~
PCHOME的規矩也是照歐美的規矩來~~
所以我推薦大家到PCHOME買東西~~
PCHOME到現在還沒倒~~反而是台灣的網購龍頭~~
人家怎做到的?
歐美的數不清的店家怎活下來的?
我也在燦坤買了這台
怕電不夠又加買行動電源
突然要去長途,跟家人借2個行動電源,完全沒想到要給燦坤回收不用

一分錢一分貨,別當牠是I6,將就使用而已,刀塔有時候跑不動,是真的要換一下手機了><
來討罵的??來討罵的??來討罵的??
還來取暖??

肚子三層非一日之饞 wrote:
如果堅持七天是"無條...(恕刪)


==>加上很多通路為了爭取消費者,自己擴大解釋(提供高於法規限制的服務)
有哪一家網購業者這麼好啊?
可不可以舉例證明一下你的說法?

還有除了消保官的說法我才採信
其他我都認為是個人的見解
不具任何實質效力
真的是無言,七天鑑賞期真的跟試用期差很大好嗎!尤其是電子產品跟衣物,除非東西有瑕疵,不然人家的相關內容都有寫明白
了,將心比心吧,如果是你自己會願意拿到別人試機後卻沒瑕疵而退的的東西嗎?這樣的店家的東西我也不敢買。
就法律層面來說!

各網路賣場是否在訂單成立時,最後有一個"我同意"的按鈕?!

這樣才訂購單才算成立!這代表什麼意義?!上法院,這點你就先輸了!

所以說,真的錢難賺,消費前先仔細看清楚,想清楚,別拿自己錢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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