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是賣方超沒品,買方好心想替賣方省手續費反而給賣方鑽漏洞毀了這次的交易,也要負擔部分責任。這也是普遍網拍交易中大家為了省小錢所造成的結果買方如果要求使用議定後的價格下標,而不是給賣方投機而使用1元賣場下標,試問買賣兩方敢毀約嗎?即便收取受續費也是對於雙方的一種交易保障。
微罪不舉還不到詐欺對他還未造成損失前 都不算詐欺但對你的商譽會有影響買方可以跟消保官申述但由於你也非商店 無營利事業登記 ...如果他付錢 但你一直不寄貨 甚至按地址寄存證信函以後也如此那就構成詐欺了如果買賣不成有定賠償條款發生問題不理賠 那也非詐欺只能用民事 按契約 協調 賠償金額詐欺是刑事 非民事買賣契約糾紛 是民事非刑事 不一樣通常是刑事成立後連帶要求民事賠償
woodywuy wrote:想想那些網路上標錯價...(恕刪) 買賣契約確定成立,但因可歸責債務人之事由,而致給付不能時,得請求履行債務或解除契約並返還價金,小弟讀過的印象是這樣,當然更確實得翻書,只是一定不是詐欺,差太多了...
我覺的賣方 也是要負責任的 !! 怎麼可以隨便說 不想賣 就不賣了 !!我也常常看見 有賣家 先用 1元起標,事後又不認帳 的賣家 !!還有 標價是天價,然後要買家去 店面看貨的賣家,都只是拿 拍賣當恍子 !!就是有人愛 走偏門,先騙買家入門,再用其它的理由加價,或是不賣,這樣子對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