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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空機結果被通訊行私自續約門號,怎麼做比較好?

iamemilychen wrote:
之後的流程就是,該偵查員會傳震旦及另一通訊行來做筆錄,(但很機車的跑單幫似乎就沒有任何刑責?)若這些相關人員不到案就提拘票(不曉得這是幹麻的?)。但這大概又要一段時間了吧~...(恕刪)


樓主挺起來,為了不讓台灣繼續沉淪,一昧向匪區學習成為一個黑心鬼島,樓主一定要堅辭到底,絕不妥協、不和解,讓黑心商人付出代價吧...


以下內容節自底下網頁:
http://lawinfo.lmcc.fju.edu.tw/Lawshow/criminal/cri_apprehension.htm
拘提:
於一定的時期內,以國家的強制力拘束犯罪嫌疑人、被告、自訴人、證人等之自由,使其到達一定的處所接受訊問。刑事訴訟法上的拘提分為兩種,一般拘提及緊急拘提。所謂一般拘提,就是執行拘提的人員必須持有拘票才得以進行拘提;所謂緊急拘提,就是因為情況急迫,不及取得拘票,在具備法定原因之下,由執行人員逕行為之。

一般拘提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五條:「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拘提之。」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六條:「被告犯罪嫌疑重大,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不經傳喚逕行拘提:
一、無一定之住所或居所者。
二、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三、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四、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拘提被告,應用拘票。拘票,應記載左列事項:
一、被告之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及住、居所。但年齡、籍貫、住、居所不明者,得免記載。
二、案由。
三、拘提之理由。
四、應解送之處所。
第七十一條第三項及第四項之規定,於拘票準用之。」
當初不是你的簽名

為何你還要付違約金?

還是報警比較安全~~~
沒有給他證件他理論上來說沒辦法幫你辦續約,不知道他怎麼弄來的,有點誇張,告他吧@@
...........有些人真的有在看文章跟回覆嗎

事情既然已經發生了,樓主也付了違約金了,很多人都建議他了,樓主也有回應了
我覺得樓主算是很負責很積極的一直定期在處理這件事情,看戲也不看完就....

樓主加油!!你的小孩應該也出生了!恭喜喔
最新進度:
我接到傳票了,時間是6/7,好快。

有點緊張!!!
我需要準備什麼嗎?或者需要事先了解什麼?




yu_gimmy wrote:
樓主挺起來,為了不讓台灣繼續沉淪,一昧向匪區學習成為一個黑心鬼島,樓主一定要堅辭到底,絕不妥協、不和解,讓黑心商人付出代價吧...


yu_gimmy:
謝謝你的幫忙及關心,我會努力的,但其實也是為了當初在警局時,警察的不認真了解真相及對方一口咬定是我的問題的態度,讓我為了這一口氣而堅持。XD



sport eden wrote:
.............(恕刪)


sport eden:
謝謝你一直以來都在了解這個案子。^^
小孩確實生完也做完月子了,沒想到就是我忙碌的開始。@@"



iamemilychen wrote:
最新進度:我接到傳票...(恕刪)

真的好快!恭喜新手媽媽......

加油!

PS:我猜生女兒......
生男生…所以我才忙翻天,聽說女生好帶很多。

謝謝關心^^


sydneyliang wrote:
真的好快!恭喜新手媽媽......

加油!

PS:我猜生女兒......

iamemilychen wrote:
生男生…所以我才忙翻...(恕刪)


今天.....

版主加油!!
請問版主收到的是法院的傳票呢?還是警察局的通知呢?

還有版主請問是以自訴的方式走刑庭呢?還是以告訴(就是到法院向檢察官按鈴申告)

如果版主用自訴的方式 你要付很大的舉證責任 但如果是告訴 你會輕鬆很多

因為檢察官會代替你追訴對方的犯罪行為 就是代替你當原告

因為太晚看到樓主的案子了 所以不知現在說這些對你有沒有幫助呢?

還有我要說 警察真的拖太久了 以後如果有其他的網友涉及刑事案件 像該案件的偽造文書

背信、侵占等等 都可以直接向檢察官告訴(但可有可能要等上一段時間,因為檢官案件也很多,所以這段時間

可以先自行搜證 越詳細越好) 因為看情況警察一直在壓案 試著不要把案情向上報

可能考慮不想增加訟源等等 但是店家的行為我覺得真的很惡劣 如果版主有心力的話

是可以跟這種人打到底 不過訴訟真的是礦日費時 版主要有心理準備

還有 以版主這種案子 應該是可以以刑事附帶請求民事的損害賠償

因為該店家看起來不僅涉及刑事 還涉及民事侵權行為

因為我並非真正從事和法律實務有關的人 所以以上都從法條上看來的

沒有實際打訴訟的經驗 只能從學理上的程序來提供一點意見

如果版主真的需要法律資詢 可以考慮打法扶(法律扶助基金會)

他們應該會提供相關建議 希望上訴事項有幫助到你

如果有不對的地方 也請樓主告知

讓我也能知道實物和學理的差距 最後祝 版主一切順心
版主加油!
看完你的文章,覺得那震x通訊實在太可惡了!
邪不能勝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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