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簡風 wrote:照刑法無罪邏輯者 是ATM自己要送錢給我ATM自己機器的漏洞 業者自己的問題又沒用什麼非法方式取得 何來詐欺之有?結局就是被判刑了 人家不當得利幾萬被判你不當得利幾十萬 覺得自己能安全下莊嗎?...(恕刪) 適用的法條就不一樣了。ATM是機器不會陷於錯誤,所以有特別規定,法條文義中"不正方法"是法官判有罪的基礎。電商基本上還是人與人的交易,所以判決基礎和ATM案件並不一樣。
平台Asus的.價格Ausu訂的..優惠券Asus給的..打進去有沒有用Asus檢查的..要不要出貨, Asus決定的..至少還看不到版主有什麼"騙,修改'只類的..華碩只是想以'戰'逼合..不過, 版大可以跟他戰看看..怎看都沒有刑法, 華碩只想以刑法逼你和解.
CUFOX wrote:在我的循循善誘下你...(恕刪) 既然閣下這麼厲害,就不要在這浪費時間慷慨陳詞,逞那口舌之快了!請閣下趕緊聯繫樓主,讓法官在閣下的循循善誘之下判決樓主勝訴。俟閣下幫樓主打贏官司,以行動證明了自己廣博的學識,再來這裡接受網友的膜拜,如此豈不美哉、妙哉!
cbmmer264531 wrote:請媒體公正 媒體社會...(恕刪) 看了那麼多至少證明中華民國的台灣是一個自由言論的國家! 在6月4號的今天 特別有意義!即便是樓主這種行為,他有權利在這邊表達他的想法!當然網友也有權力表達不同的看法!
jerry4567 wrote:看完我個人的認知是...(恕刪) 你最好上網買東西同時用兩頁的購物車,一頁刪到剩一兩樣後再到另一頁去重整送出,這明顯是鑽系統漏洞不小心試出來,跟標價無關,也跟是否有折扣無關他如果同頁送出跟本不會發現這漏洞
up2u wrote:你最好上網買東西同時用兩頁的購物車,一頁刪到剩一兩樣後再到另一頁去重整送出,這明顯是鑽系統漏洞不小心試出來,跟標價無關,也跟是否有折扣無關他如果同頁送出跟本不會發現這漏洞...(恕刪) 要看這方法,在客觀上對於大多數一般的電商,類似的行為是否就會因此陷於錯誤? 或是只有華碩會陷於錯誤而出貨?若客觀要件不成立,那樓主主觀上再怎麼惡性重大也不會成立詐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