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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人情門號,被盜打結果要付七萬多~已收到法院支付命令!怎辦???~~~

speraly wrote:
電話費的請求權只有『...(恕刪)

結論

不用繳...
If you do not go within, you go without.
aa0815 wrote:
事發在約六~七年前,...(恕刪)


這是那門子的人情帳號啊
有夠離譜的
說真的, 你老婆貪小便宜有拿到10,000的費用, 這算酬佣, 已經是協助犯罪. 現在人家來法院命令要催債, 我不懂為何還有人特別留下email教他如何逃脫這個責任? 那位panana仁兄不知道有沒有保證一定逃得過?

貪小便宜 -> 協助拿酬庸 -> 上法院... 好像是一般人都可以預料到的風險與危險

如果我們平常批評那些犯罪者敢作不敢當, 該千刀萬剮, 該負責認罪... 那就不應該耍小技巧去迴避這些自己做事卻又不敢當的人吧?

簽字都可以耍賴, 拿到酬庸也可以當作沒發生...那這樣, 大家都去鑽漏洞較好啦, 誰要笨笨在那邊遵守法律??

我也辦過人情門號,可是不用繳最低月租費,當然,也沒有錢可以拿。


事發當初,應該可以查出,門號是用那一些手機撥出去的

如果你老婆沒用過那些門號

那應該是查得出來。

只可惜,過了那麼久....(應該連渣都不見了吧!!)

就算查得出來,台哥大,應該也不會承認




購買是成為達人前的陣痛!
名下若沒不動產
應該適用1/3原則
就是強制執行每月薪資的1/3
給付給所有的債權人
不過
法律程序一定免不了的
追?不用追了啦;因為永遠都追不完滴~
從這個案例可以看出很多東西都是灌水的~
業績灌水~使用人數灌水~誰犧牲最大 消費者~
不正常的商業行為 帶來的就是現在這樣 崩盤了
這案例照時間看起來(如果原PO的描述沒誤差的話),似乎是可以不用理它!
Shihtien wrote:
說真的, 你老婆貪小便宜有拿到10,000的費用, 這算酬佣, 已經是協助犯罪


如果他老婆知道門號會被拿去當王八卡賣
那才是共犯
5/6
收到地方法院簡易庭通知書....,哀~
之前有去問過律師,對方想開庭的話,必須先付1.1%的裁判費,本來心想對方寄支付命令應該只是想嚇唬一下吧?!沒想到還是來了~今天算算裁判費才700多,難怪對方會再出招....
目前想到的對策是,一定要在調解會上和解,但金額頂多2~3萬,若對方不和解堅持提告,就說"反正你也拿不到錢,我老婆沒工作也沒財產(其實是有車有工作,目的是嚇唬對方,頂多車過戶給我,工作不太可能辭),逼看看,否則一但訴訟,有簽名應該是穩輸還要加裁判費.不知道各位大大有啥好的建議嗎?感謝~
5/17
今天電信警察說 只能調六個月內的通聯記錄........我已超過好幾年了~
我想只有找討債公司才有通聯記錄,再依通聯記錄詢問到盜打者最常聯絡的親友,套出盜打者的姓名,地址....等,至於怎套話,就說檢到皮包想寄回去,但只有電話號碼.....恩~如果可以我想我就是柯南了....
jason
我是你的唯一 wrote:
我老婆沒工作也沒財產(其實是有車有工作,目的是嚇唬對方,頂多車過戶給我,工作不太可能辭),


原來現在欠錢的人都不想還...還比債主態度強硬 就是這樣

你想的到的方式 律師團都想的到 又不是白養

脫產要快..假扣押下去 你就別想脫產了

工作不辭除非妳老婆領現金..而且銀行以後永遠不會有進帳

不然強制執行從銀行扣薪水就好了1/3吧 沒記錯

貪了10000...出了問題 吐點出來 也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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