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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訊行買到瑕疵機,竟然被惡劣老闆叫警察趕人?

johnny7874209 wrote:
我知道通訊行的流程一...(恕刪)


不就發現自己難得糊塗多此一舉,不管你怎麼舉證,店家都有權利覆核你的舉證真實性對吧,你其實只要一句話:手機充電有問題就是舉證了。

繞了一圈還是相同結果,也算是有學習收穫對吧。
看起來是店家要幫你處理
你堅持要當場換貨
店家有店家的流程
沒必要為難吧~~~
才四千塊....格局真小
pledge0617 wrote:不就發現自己難得糊塗...(恕刪)

而因為打字時間差的問題,沒發現您的留言!
小弟不才,難免有疏漏之部分!
敬請見諒!
不過還是專業的厲害!
君凡123 wrote:看起來是店家要幫你處...(恕刪)


店家流程與法規牴觸,所以我無法接受!
可以請問一下 哪家直營哪家 授權店 在你把手機帶回去之後 你回來立刻可以要求退貨的?
你說 買賣契約是你跟通訊行訂定的 那你憑什麼拿著華碩皇家皇家判定的文件要求退貨?
瑕疵擔保責任 店家無法斷定瑕疵 交由台哥大處理 請問哪點不對呢?
今天你確實可以退貨 但是首先 店家確定手機瑕疵了嗎 你憑著一張單據要求店家退貨 不覺得有點好笑嗎?
你買的是3C產品 3C產品本身就有一套標準 去審查瑕疵性
君凡123 wrote:
看起來是店家要幫你處...(恕刪)


有時候就是奇摩子的問題嘛,
說樓主格局小的你格局又多大要不要舉例看看??
人家上來也是分享經驗而已,
不愛看就不要回讓他沉,
說人家"格局小"這句話有比較好嗎...
而且通訊行很多流程都是吃定消費者鑽小漏洞,
這樣的流程也不算合理吧,為何要消費者承擔?
依照樓主的邏輯,手機的貨源是從手機廠商-> 台哥大 -> 通訊行 -> 買家,那麼當買家反映手機有問題,通訊行無法判斷瑕疵,自然要回頭向上找台哥大處理,等台哥大判定是瑕疵品才會接受換機,所以當然無法當場立刻換機。

樓主當場和店家爭執了一個多小時,店家叫警察來也是合理,難道是要叫大哥來?
1年前 所以這GG 剩下0元了吧 可以丟了
你去買一台百萬的新車,領車了,買到車王,看它會不會給你當場換一台車,或退錢給你
空言京雨 wrote:可以請問一下 哪家直...(恕刪)

買賣契約是我與通訊行訂定的沒錯,但我有我舉證瑕疵的責任啊。況且手機無法充電已經是很明顯的重大瑕疵、然後我手頭上又有華碩原廠證明單,這些都是我有利的證據。講白一點,現在的癥結點落在「公信力」問題。

那我請問一下,華碩生產的手機,然後也是華碩原廠開立的證明單你是覺得還不夠具有公信力去證明該手機為瑕疵嗎??既然華碩原廠的在你眼裡不具公信力,那賣家送去台哥大我就會放心嗎,而台哥大會比華碩更有公信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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